
(台泰時報9月10日電)泰國政府正加速建立資料中心(Data Center)管理規範,涵蓋用水、用電、能源備援、土地使用與建築安全等面向。泰國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委員會(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ouncil,NESDC)表示,未來須先明確界定泰國希望引進的資料中心類型,並評估其是否具備雲端服務與人工智慧(AI)相關功能,同時衡量對水資源、電力系統、環境與整體經濟效益的影響。
NESDC秘書長達努查(Danucha Pichayanan)指出,資料中心政策不能只看投資金額,也應評估是否能帶動本地中小企業發展。能源使用方面,相關標準仍由能源部進一步研擬,包括資料中心可使用多少電力、是否須自建專用發電設施,或設置太陽能電廠(Solar Farm)供應部分用電。當局也正在討論是否要求業者自行供應一定比例的能源,例如50%,但最終比例仍待評估整體用電需求後決定。
在備用能源部分,政府也將針對柴油儲備建立更明確標準。由於資料中心通常須設置備用發電機,以防電力中斷影響系統運作,能源部預計將提出柴油儲存量與安全管理規範,避免發生儲油設備管理不當或洩漏等問題。
另一方面,泰國公共工程暨城鄉規劃廳正彙整全國資料中心分布情況,包括已營運、施工中及正在申請中的案件,並將資料提交NESDC,作為資料中心政策委員會未來修訂都市計畫與建築管制法規的依據。內政部也已要求成立工作小組,研究資料中心設置的優缺點與適合區域。
在土地使用方面,政府規劃將「資料中心」正式納入綜合都市計畫的土地使用類別。對於影響較低的中小型資料中心,未來可望在部分住宅用地、商業用地、農村與農業用地,以及工業用地設置,但必須符合建蔽率、退縮距離及周邊環境等條件;大型資料中心因用電、用水、交通與安全等影響較大,則將限制在特定區域內。
公共工程暨城鄉規劃廳認為,最適合大型資料中心的區域仍是工業用地,也就是都市計畫中的「紫色區」,原因是通常距離住宅社區較遠,且較容易建置完整的水電基礎設施。至於其他土地類型,則可能有條件開放,例如部分住宅或商業區可設置小型設施,但須避開人口密集社區;農業區若遠離聚落且水源條件充足,也可能獲准設置。
建築安全方面,公共工程暨城鄉規劃廳正起草專門適用於資料中心建築的部級法規,未來將明確定義建築類型、施工標準、空地比例、退縮距離及安全條件,並要求資料中心建築納入定期檢查制度。實際建築許可則仍由地方政府與曼谷市政府負責核發。
曼谷市政府也已把資料中心納入新版曼谷綜合都市計畫,顯示資料中心正從單純的科技投資案,逐步轉為需要全國性土地、能源與公共設施協調的重要基礎建設產業。隨著大型雲端服務與AI投資持續增加,泰國政府未來如何在吸引外資與控制資源消耗之間取得平衡,將成為資料中心政策的核心課題。
圖片來源:Prachachat Busin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