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9月7日電)泰國政府加速推動「國家災害保險制度」,預計於2026年9月底前完成制度設計,保障範圍涵蓋全國約3000萬戶家庭,由政府統一負擔保費。制度初步納入洪水、風災與地震3類天然災害,目標從災後臨時撥款救助,轉向事前建立風險保障機制,讓受災民眾能更快取得賠償,同時提升政府災害風險與預算管理效率。
總理府副發言人普洛伊塔萊(Ploythale Laksamisaengchan)表示,內閣已原則同意設立國家災害保險制度,並由政府採購保險,保障以住宅及家庭為單位。依目前規劃,洪災發生後,每戶每次將先獲得1萬泰銖理賠;若為風災或地震,每戶每次先支付5000泰銖,首筆賠償預計須在15天內完成。
後續將依實際損失程度追加理賠,每戶每次最高總賠償額為10萬泰銖。除住宅損害外,制度也提供人身保障,若民眾因納入保障範圍的災害死亡,每名罹難者可獲得200萬泰銖保險給付。
政府估計,國家災害保險每年保費約155億泰銖,全部由政府支付。官方指出,此一金額低於政府過去每年因重大災害支付的直接救助預算,且既有支出尚包括醫療、救生物資、臨時收容中心及餐食等費用。政府認為,即使部分年度未發生重大災情,保費支出仍屬事前風險管理,可降低突發災害造成的大額財政壓力。
普洛伊塔萊指出,內政部防災減災廳將與保險監理主管機關共同加速完成制度細節,並協調相關政府單位提供住宅、人口及災害風險等必要資料,同時檢討現行法規與行政規定,以避免新保險制度與既有災後補助、賠償措施重複。
政府設定於2026年9月底前完成相關制度及法規調整,優先讓居住在洪水、風災及地震高風險地區的民眾獲得保障,並建立統一、快速且涵蓋全國的災害補償機制。
圖片來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