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委拍板 啟動社區太陽能

(台泰時報10月28日電)泰國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NEPC)27日通過七項重大能源決策,包括啟動總裝置容量1,500兆瓦的「社區太陽能發電計畫」,並核准投入3,000億泰銖(約新台幣2600億元)強化電力輸送系統,以支援東部經濟走廊(EEC)及數位產業用電需求。

能源部長阿塔蓬(Atthapol Rerkpiboon)表示,此次會議由副總理兼交通部長披帕(Phiphat Ratchakitprakarn)主持,決議的「社區太陽能電廠計畫」(Community-based Solar Power Project)為能源部「Quick Big Win」政策之一,旨在推動地方能源自給、穩定電力供應並降低民生用電負擔。

計畫規劃於全國多地建置地面型太陽能電廠,每座裝置容量不超過10兆瓦,總規模上限1,500兆瓦。電力將以每單位不超過2.25泰銖的費率,依「固定電價制」(FiT)方式由配電局回購,合約期25年。產生的再生能源憑證(REC)與碳權將歸屬政府所有,並明訂於購售電合約中。

同時,會議也核准多項配套方案,包括:

  • 推進跨境電網合作。 通過「寮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電力整合計畫」(LTMS-PIP)第二階段的電力傳輸協議(EWA),維持輸電費率每單位3.5879美分,以強化東協電網連結。

  • 升級電力系統支援數據中心。 為因應數據中心與AI產業快速擴張,批准泰國發電局(EGAT)在東部地區投入3,000億泰銖強化輸電系統,提升1,750兆瓦用電承載量,涵蓋羅勇與春武里兩省。

  • 延長發電計畫時程。 同意以現行《發電發展計畫PDP2018(修訂版1)》為依據,延後部分電廠商轉時程(SCOD),避免供電過剩與電價上升。

另有決議批准能源保育基金於2026至2028年度編列1,500億泰銖,支持節能與再生能源技術研發,包括「太陽能抽水灌溉系統」與偏鄉電力基礎建設項目,以促進綠能普及。

阿塔蓬指出,社區太陽能電廠不僅可為地方帶來穩定收益,也能培育再生能源技術人才。政府預期,該計畫將於2026年起逐步上線,並於2030年前全面達成發電目標,推動泰國能源轉型與數位經濟並行發展。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