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加強海洋保育執法 普吉2艘潛水船違規繫泊遭查辦

(台泰時報9月5日電)泰國自然資源暨環境部加強普吉府海洋保育區執法,官員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有潛水船長時間停泊於拉查島海域,並以船尾直接繫在浮標基座上,可能對珊瑚礁造成損害。海洋與海岸資源廳派員調查後,查獲2艘船及2名船舶駕駛,已移送普吉府查龍警察局依法處理。

自然資源暨環境部長蘇查表示,案件源自當地民眾匿名檢舉,指出拉查島一處海灣有潛水船連續多日固定停泊。海洋與海岸資源廳隨即指派負責保護區執法的單位前往現場查驗,確認船舶確有將船尾直接固定於浮標基座的情形。

主管機關指出,相關行為涉及違反普吉府拉查島與小拉查島海域海灘、珊瑚、海扇及其他珊瑚礁生物保護措施。若船尾直接連結浮標基座,船體受到海浪、風力與水流牽引時,可能帶動基座移動,進而撞擊或摩擦珊瑚礁,造成珊瑚斷裂等直接損害。

此外,船隻若長時間占用繫泊浮標,也會使其他船舶無法正常使用公共繫泊設施。執法人員因此查扣2艘涉案潛水船,並將2名負責操船人員移交警方調查。案件已於9月4日下午分別依刑事案件程序完成紀錄,後續由警方依相關證據與事實依法辦理。

依泰國《海洋與海岸資源管理促進法》相關規定,違反海洋與海岸資源保護措施者,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最高20萬泰銖罰款,也可併科徒刑與罰金。海洋與海岸資源廳表示,將持續在海洋保護區進行巡查、監測與執法,以降低船舶活動對珊瑚礁及沿岸生態系造成的影響。

主管機關並呼籲民眾、旅客及海洋觀光業者嚴格遵守相關保育規定,使用指定繫泊設備時應依規範操作,不應以可能牽動浮標基座或破壞海底生態的方式固定船隻。若發現船舶或其他活動可能損害海洋資源,可向主管單位通報,以利及時調查處理。

拉查島及周邊海域是普吉府重要海洋觀光區域,當地珊瑚礁同時受到潛水、遊船與觀光活動使用。泰國政府近年持續透過海洋保護區規範管理船舶活動,此次案件也反映主管機關將繫泊方式、浮標使用及珊瑚礁保護納入日常執法範圍,相關業者須依規定使用海上設施。

圖片來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