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8月30日電)泰國觀光市場逐步復甦,政府準備調整疫情期間降低的旅行社營業保證金標準。泰國觀光局提出部級法規草案,計畫全面調高不同類型旅行業者須繳納的保證金,其中一般旅行社將由目前6萬泰銖提高至20萬泰銖,增幅超過2倍。官方表示,調整主要是因應目前觀光市場及經濟情勢,同時強化旅客權益保障及旅行業監督機制。
泰國現行旅行社保證金標準是在COVID-19疫情期間制定,當時國際及國內旅客大幅減少,旅行業受到明顯衝擊,政府因此降低業者的財務負擔。隨著觀光活動恢復,觀光局認為有必要重新檢視相關標準,使業者繳納金額與現階段市場規模及經濟環境相符。
依照草案內容,各類旅行社保證金均將調高:
1️⃣ 特定區域旅行社由3,000泰銖提高至1萬泰銖。
2️⃣ 國內旅遊旅行社由1.5萬泰銖提高至5萬泰銖。
3️⃣ 接待外國旅客的入境旅行社由3萬泰銖提高至10萬泰銖。
4️⃣ 一般旅行社則由6萬泰銖提高至20萬泰銖。
觀光事業及導遊委員會已於8月13日原則通過這項法規草案,觀光局隨後開放各類旅行業者、民眾及相關利害關係人提出意見,公眾諮詢期間自8月17日至9月30日,為期45天。官方將彙整各方意見,作為後續完成部級法規內容的參考。
為降低新制度對既有業者的立即衝擊,草案也設置過渡期。新規定正式生效後,已取得旅行業執照的業者將有1年時間補足新制要求的保證金差額,不必在法規生效後立即一次繳清。
至於執照剩餘效期不足180天,且業者已確定不再申請續照者,則可維持目前已繳納的保證金額度,直到原有執照效期屆滿,不必依新標準追加保證金。
觀光局表示,此次修法除了配合泰國觀光市場從疫情衝擊中恢復,也希望透過提高保證金標準,強化旅行業者履行責任的財務保障,並提升主管機關對旅行業市場的管理能力。相關草案目前仍處於意見徵詢階段,最終保證金額及實施方式仍須待公眾諮詢結束、彙整意見並完成法規程序後確定。
圖片來源:The 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