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成立OECD入會指導委員會 力拚2028年正式加入

(台泰時報8月29日電)泰國政府正式成立「泰國加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指導委員會」,由總理擔任主席,統籌政策方向、跨部門協調及入會路線圖執行。相關總理府規章已於8月27日刊登皇家公報,政府並將加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列為重要國家政策,目標是在2028年完成入會程序。

依規章內容,指導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泰國加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政策及推動方向,並監督各單位依照入會標準、條件及泰國入會路線圖落實相關改革。政府強調,入會過程涉及法律、經濟、社會、投資、治理及公共行政等多個領域,因此需要公私部門建立共同方向與工作架構,持續合作至整個程序完成。

委員會由總理擔任主席,並設3名副主席,分別由負責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外交部及國務委員會相關工作的副總理擔任。成員另包括公共部門發展委員會秘書長、預算局局長、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主席,以及商業、工業與銀行聯合常設委員會主席。

此外,總理可任命最多4名具經濟、發展、法律、社會、貿易、投資或公共治理等相關專業背景的專家加入。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外交部常務次長及國務委員會秘書長則共同擔任委員兼秘書,並由相關副秘書長及國際經濟事務主管官員協助執行。

委員會職權包括:

1️⃣ 制定並提出泰國加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政策與推動方案,監督各部門依照入會標準、條件及路線圖執行。

2️⃣ 視需要成立分委員會,協助處理法律、政策及技術層面的專業工作。

3️⃣ 邀請政府機關、民間企業、公民社會或其他相關人士列席會議,提供資料、意見及建議。

4️⃣ 執行總理或內閣交辦的其他相關任務。

泰國目前已進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入會程序中的技術審查階段。該組織正蒐集泰國各項制度與政策資料,準備提交背景報告給相關委員會,之後將針對法律、政策及實務制度是否符合組織標準提出改革建議。

泰國政府預期,透過此次成立專責指導委員會,可提高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效率,並使公私部門在入會改革方向上保持一致。後續工作重點將包括法規調整、公共治理、投資環境、經濟制度及行政改革,以逐步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要求,朝2028年正式成為會員國的目標推進。

圖片來源:The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