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改革公務人力制度 11類職系退休後不再自動補缺

(台泰時報8月25日電)泰國政府推動公部門人力制度改革,內閣決議自2027財政年度起,針對11類支援性公務員職系採取「職缺逐步裁撤」措施,現職人員退休或依規定離職後,原有公務員編制將不再自動保留。消息引發外界對相關職業是否遭政府取消的疑慮,泰國文官委員會辦公室24日發布聲明強調,新措施是調整聘僱方式,並非取消工作職能、職位或專業。

泰國內閣8月11日通過政府人力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要求11類支援性職系在原任公務員退休或離開職位後,依規定逐步取消原有公務員員額,措施將自2027財政年度開始實施。

文官委員會辦公室表示,政策目的並非認定這11類人員對政府部門已不重要,也不代表相關專業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而是希望重新調整公部門人力配置,使人員聘用方式更符合實際工作性質、工作模式及不斷改變的行政環境。

依照新制,當11類職系的原任公務員離職或退休後,各政府機關必須重新評估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包括實際任務、作業流程、工作方式、工作量以及是否仍有配置人力的需求,而非像過去一樣直接保留原有公務員員額並補進新人。

若評估後確認該項工作仍有必要,政府機關仍可繼續聘用具備相關知識、技能及資格的人員執行工作,但可改採其他更符合任務需求、也更具彈性的聘僱形式。換言之,改變的是「公務員編制與聘用身分」,而不是把相關工作本身從政府體系中移除。

文官委員會並以「圖書館員」職系為例說明,新措施並不代表政府將取消圖書館,也不是未來政府機關不再需要具備圖書館學知識與技能的人員。當原有圖書館員公務員職缺出缺後,機關仍可依實際需求聘用符合資格的人員,例如改採政府契約人員等方式,只是不再自動維持原有公務員員額。

因此,這項改革的核心是將「固定公務員編制」轉向依實際任務決定人力配置。政府機關未來必須先確認一項工作是否仍有需求,再決定應配置多少人力,以及採取何種聘僱制度,而非只因原本設有公務員職缺,就在有人退休或離職後直接補足相同員額。

文官委員會強調,11類職系相關工作仍可能持續存在,專業人員也仍可在政府部門工作。新制度主要是希望增加公部門人力運用彈性,使人力規模與工作量、任務需求及行政環境更加一致,同時降低在任務型態已改變後仍持續保留固定公務員編制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措施採取的是逐步調整方式,並非立即撤除現有11類職系人員。政策是在現職人員退休或符合規定離職後,才啟動職務與人力需求重新檢討,因此現有公務員並非因內閣決議立即失去職位。

圖片來源:Matic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