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8月17日電)泰國國會反貪污暨不當行為防制委員會主席、泰自豪黨四色菊府議員阿薩蓬(Asaphon Sannaitrohp)今天表示,地方公務員升遷考試應以知識、能力及誠信作為錄取標準,並強調應建立不靠人脈、不必支付額外金錢即可公平競爭的制度,對任何涉及考試舞弊或索賄者,不論身分,都應依法處理。
阿薩蓬向即將在法政大學考場參加升遷面試的地方公務員表達支持。他指出,所有應試者若能從相同起點參與競爭,最終就應由準備程度、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決定結果。能夠通過前階段考試進入最後面試者,均應在公平機制下爭取職位,分數及表現較佳者獲得升遷機會,才符合公務體系應有的原則。
他表示,過去泰國地方公務體系曾出現有人要求支付金錢,以換取考試合格或升遷機會的爭議,部分應試者因擔心沒有「關係」就無法取得職位,被迫籌措大筆資金,甚至讓家庭負債或考慮出售資產。這類情況除了增加公務員及其家庭負擔,也可能破壞公務體系對能力與公平競爭的信任。
阿薩蓬指出,由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領導的政府已表明反貪立場,涉及違法或舞弊者無論是誰,都必須進入法律程序接受調查。他認為,在政府政策方向明確、監督機制加強,以及媒體、公民社會與相關單位共同關注之下,原本可能受到不當因素影響的考試制度,正在逐步回到以知識、能力及廉潔為核心的原則。
他說,反貪工作的目的不應只停留在追究舞弊者責任,更重要的是讓下一代公務人員相信,只要認真準備考試並具備足夠能力,就有機會通過甄選及取得升遷,不需要尋求人脈協助,也不應被要求支付金錢,更不該讓家庭為取得公職或升遷機會而背負債務。
阿薩蓬並向新聞媒體、民間團體、公民社會及參與監督的相關機關表達感謝,認為持續檢視考試程序,有助提升地方公務員甄選與升遷制度的透明程度。他也勉勵參加面試者以自身知識、工作能力及誠信爭取職位,讓升遷結果反映個人實際表現。
泰國地方公務員涉及地方行政機關的人力配置及公共服務執行,甄選與升遷制度是否公平,也直接關係政府治理與民眾對公務體系的信任。阿薩蓬表示,未來仍應透過法律執行及外部監督維持考試公平,使公務人員的職涯發展以能力及廉潔作為主要依據。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