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8月16日電)泰國反對黨領袖納塔蓬(Natthaphong Ruengpanyawut)15日在大城府出席國會眾議院秘書處舉辦的反對黨領袖論壇時指出,泰國政治體制未充分以人民為核心,現行憲法下的制衡與監督機制效能不足,若無法從制度層面改革,即使政黨輪替,也難解結構性問題。
論壇聚焦憲法下政治制度改革與權力制衡,納塔蓬以人民黨黨魁及眾議院反對黨領袖身分致詞。與會者還包括人民黨副黨魁威拉育(Weerayut Kanchuchat)、民主黨副黨魁沙提(Sathit Wongnongtoey)、民族國黨黨魁塔威(Tawee Sodsong)及泰建泰黨領袖素達拉(Sudarat Keyuraphan)等人,並討論政治制度、獨立機關及參議員遴選爭議。
納塔蓬表示,泰國面臨的問題不只是法律不足,更關鍵的是執法及權力監督是否有效。他認為,即使政治人物都理解國家面臨哪些結構性障礙,若權力取得方式本身受到社會質疑,外界仍難以確信掌權者會真正運用權力改革制度,而非鞏固自身政治地位。
他並提到地下資金、詐騙集團及冒名取得權利等問題,認為這些外部風險難以處理,也反映國內制度不健全。當民眾無法信任行政權時,理應依賴獨立機關發揮監督功能,但其組成與產生方式是否具備獨立性,仍受社會質疑。
納塔蓬舉前交通部長薩薩揚(Saksayam Chidchob)資產申報案為例指出,國家反貪腐委員會先前駁回相關申訴,反對黨曾向國會議長請求最高法院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反貪腐機關履職情形,但相關程序未如預期推進。
他也提到,憲法法院預定8月26日就選票條碼爭議傳喚證人表示意見,而部分憲法法院法官的產生程序與參議院有關;在參議員選任過程仍存在串聯與操控疑慮下,民眾對獨立機關能否維持真正獨立,產生疑問。
納塔蓬強調,健全國家不能只依賴「好人政治」,關鍵在於制度能否防止舞弊、濫權並有效制衡。若憲法仍存在讓權力失衡的空間,即使未來更換人物、政黨或政治陣營,問題仍可能反覆出現,因此最終仍須回到政治制度改革,建立可被檢驗且具實質制衡能力的機制。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