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8月11日電)泰國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11日表示,已在內閣會議中指示主管法律事務的副總理巴功起草新版槍械法,全面強化槍枝、彈藥及相關設備管制,並提高違法持有及攜帶槍械的刑責。政府同時研議設置限期繳回機制,讓持有非法或無法合法轉讓槍械者,在指定期限內主動交還政府,可望獲得免除刑責。
阿努廷表示,近期接連發生槍擊暴力事件,政府必須提高槍枝管理強度。他已要求內政部與泰國皇家警察暫緩部分槍械購買、持有等許可作業,直到內閣有進一步決議;至於攜槍許可,政府將採取更嚴格立場,原則上禁止一般民眾將槍枝攜出住所。
他指出,新法不只針對槍枝本身,彈藥及相關設備也須一併納入規範,刑責則應更明確且具嚇阻效果。對於非法網路槍枝交易,政府認為不能以「難以管控」為由放任,只要沒有合法許可,即屬違法,未來可能提高刑度並加速司法程序。
針對目前已合法登記的槍枝,阿努廷表示,可繼續在住所內依法保管,但不得任意攜出。若為非法槍枝,或屬繼承取得卻無法依法辦理轉讓的槍枝,政府正研究設置「繳回免責期」,只要在規定期限內主動交付政府,即可免除相關處罰,以降低非法槍枝流通數量。
1️⃣ 非法槍枝將研議設置限期繳回機制,在指定期限內主動交槍可免責。
2️⃣ 合法登記槍枝原則上只能留在住所,不得任意攜帶外出。
3️⃣ 新法將同步管制槍枝、彈藥及相關設備,並提高違法刑責。
4️⃣ 政府將加強道路臨檢與公共場所查緝,重點鎖定槍械及毒品。
阿努廷並表示,射擊運動也不會完全排除於新規範之外。未來射擊場及俱樂部可能需要負責保管訓練用槍械,使用者前往練習時須登記槍枝及彈藥數量,訓練結束後槍械留置場內,不得自行帶回住所。相關細節仍待主管機關研擬。
對於持槍者即使合法取得槍枝,但日後出現威脅他人或其他高風險行為,阿努廷指出,家人及主管機關都應提高警覺,政府未來也會研究更完整的風險管控與撤銷許可機制。
他強調,槍械管制措施不能只是短期回應社會事件,而應建立為持續性制度。地方行政機關與警方未來必須依法加強監督,避免措施隨時間鬆動。政府的政策方向,是降低一般民眾攜槍機會、限制非法槍械流通,並提高公共場所及校園等地的安全。
阿努廷表示,槍枝即使依法持有,也不代表可以隨意使用或攜帶。政府必須在私人持有權與公共安全之間重新建立更嚴格的界線,尤其近期暴力事件涉及無辜民眾及未成年人,更凸顯重新檢討現行槍械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