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8月4日電)泰國素萬那普機場移民局自8月3日起實施新的出境查驗規定,18歲以下泰籍未成年人出境時,除護照外,須出示出生證明等相關文件,以利移民官查驗身分,防止未成年人遭非法帶離泰國,或未經父母、法定監護人同意出境。
素萬那普機場出境移民檢查站3日發布公告,提醒家長及陪同未成年人出國的親屬或相關人士,出發前應確認所有必要文件均已備妥,以避免影響通關程序。
根據新規定,移民官接受出生證明正本、影本或電子影像作為查驗文件。此外,如屬相關情況,陪同人員還須準備由政府機關簽發或認證的父母同意書等證明文件,以確認未成年人出境已獲合法授權。
公告指出,過去18歲以下泰籍未成年人僅須持護照即可辦理出境手續;此次新增出生證明及相關文件查驗,主要是配合加強兒童保護措施,避免未成年人遭非法帶離國境,或在未取得父母及法定監護人同意下出境。
移民局表示,新措施以保障兒童最佳利益為核心,藉由強化身分與監護關係查核,降低兒童遭拐帶、人口販運或其他非法跨境行為的風險,同時提升邊境管理效率。
官方也呼籲,近期計畫攜帶未成年子女出國的民眾,應事先確認出生證明及其他必要文件是否齊全,以免因資料不足延誤辦理出境手續。
圖片來源:The 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