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8月2日電)泰國副總理巴功(Pakorn Nilprapunt)表示,政府正加速處理電價偏高問題,將與民營發電業者重新協商長期購電合約,檢討收購價格、合約條件及電廠容量費,讓電力成本更貼近實際生產成本,降低民眾與企業負擔。
巴功擔任「民營發電業者購電問題審查委員會」主席。他指出,電力是民生與所有產業的基本成本,部分購電合約期限長達50年,卻欠缺定期檢討機制,因此被外界形容為「永久合約」。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已於7月17日批准啟動協商,電力機構可立即與民營業者談判,無須再次提報內閣。
1️⃣ 政府將檢討長期購電合約,建立約每10年重新評估價格與條件的機制,以反映通膨、生產成本及市場變化。
2️⃣ 現行購電基準價格約為每度2.16泰銖,但部分發電技術成本已持續下降,政府將評估價格是否仍符合實際成本及公平原則。
3️⃣ 委員會也將檢討電廠容量費(Availability Payment),這類費用即使電廠未實際發電,仍可能依合約支付,是影響整體電價的因素之一。
巴功強調,政府並非取消既有合約,也不認為重新協商會損害投資人信心,而是希望依照國際原則調整內容。過去泰國為引進新技術,可能提供較高優惠,但隨著市場及成本結構改變,原有條件也應適時重新檢討。
他表示,降低電價不能只處理購電合約,也須同步檢視國家電力發展計畫(PDP)。未來電力需求預測應以科學數據為依據,避免高估備用電力需求,並清楚盤點天然氣、風能、太陽能及其他能源的實際供應能力。
泰國也須因應資料中心用電增加、輸電成本、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及東協智慧電網(ASEAN Smart Grid)等趨勢,藉由區域電力交易提高能源配置效率。巴功表示,若鄰國具備較低勞動與能源成本,而泰國仍高度依賴外購能源並承受高電價,將削弱國家長期競爭力。
政府目標是確保泰國擁有充足且價格合理的電力,並讓偏遠地區民眾也能取得供電服務,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法規限制。相關委員會目前正研擬購電合約與容量費調整方案,預計近期提出結論。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