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8月2日起實施AI標示新規 生成內容須揭露

(台泰時報8月1日電)歐盟將於8月2日起正式實施《人工智慧法案》(AI Act)透明度規範,要求部分人工智慧(AI)生成或修改的內容必須明確標示,並規範聊天機器人、AI代理及虛擬人物等互動式AI系統,須告知使用者正在與AI互動。新措施旨在降低假訊息、深度偽造(Deepfake)及網路詐騙風險,保障民眾知情權。

根據新規定,生成式AI系統提供者必須確保AI生成或修改的文字、圖片、音訊及影片,以可供機器辨識的方式進行標示,使相關內容能被識別為AI生成或經AI處理。

此外,AI系統使用者若發布深度偽造內容,或利用AI生成、修改涉及公共利益議題的資訊,也須清楚揭露內容來源。不過,若相關內容已經人工審核或經編輯把關,則可適用例外規定。

歐盟表示,新措施主要目的是保障民眾有權知道所接觸的資訊是否由AI製作或修改。隨著生成式AI快速普及,製作大量逼真且具誤導性的內容變得更加容易,也提高民眾辨識真偽的難度。

1️⃣ AI聊天機器人、AI代理及虛擬人物等互動式AI,須明確告知使用者正與AI互動。

2️⃣ AI生成或修改的文字、圖片、音訊及影片,須加註可供機器辨識的標示。

3️⃣ 深度偽造內容及部分涉及公共利益的AI生成資訊,發布時必須揭露來源。

新規同時兼顧言論自由。藝術創作、創意作品、諷刺作品、小說及其他虛構內容,可依適當方式揭露AI使用情況,不得影響作品欣賞體驗。

歐盟也規定,2026年8月2日前已發布的AI生成內容,不需追溯補加標示,但歐盟執委會鼓勵自願補充揭露;至於8月2日前已上市的AI系統,則可享有至2026年12月2日的過渡期,以完成標示及辨識功能。

除歐盟外,中國、南韓、印度及美國部分州政府,也陸續制定或實施AI生成內容管理規範,尤其針對深度偽造及可能誤導公眾的AI內容進行監管。

依《人工智慧法案》第50條透明度規定,違規企業最高可處1,500萬歐元罰款,或全球年度營業額3%,以較高者為準。歐盟表示,實際裁罰仍將考量中小企業及中型企業的規模與比例原則。

圖片來源:The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