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訂資料中心新規 四指標嚴審投資

(台泰時報7月27日電)泰國政府調整資料中心(Data Center)投資政策,未來將由過去追求投資規模,轉向重視投資品質,並建立四大審查標準及銀行保證(Bank Guarantee)機制,以確保投資計畫符合國家利益,避免電力配額遭囤積,同時推動泰國成為區域數位經濟及人工智慧(AI)樞紐。

泰國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埃卡尼提(Ekniti Nitithanprapas)表示,目前已有16個資料中心項目取得用電確認,政府正重新制定發展策略,並責成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與能源部等相關單位共同建立新的投資審查機制,以提升整體投資效益。

根據新規定,資料中心投資案須符合四項核心標準,包括能源與電力供應、用水資源管理、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以及對泰國經濟的實質貢獻,例如培育數位及AI人才、協助本土中小企業加入科技供應鏈,或設立研發與卓越中心等,方可獲得BOI投資優惠。

此外,投資業者須按每1百萬瓦(MW)裝置容量繳交450萬泰銖銀行保證金,100MW則須提供4.5億泰銖保證,以防止業者囤積電力配額後轉售。保證金將依實際用電進度分階段退還,當用電量達規定比例後即可陸續返還。

為因應AI快速發展帶動的運算需求,政府也研議由泰國發電局(EGAT)直接向大型超大規模(Hyperscale)資料中心供電,並規劃「電力與水資源地圖(Power & Water Map)」,引導投資分散至資源充足地區,減少過度集中於東部經濟走廊(EEC)造成的水電供應壓力。

泰國國家廣播電視暨電信委員會(NBTC)則表示,未來將提高資料中心營運許可門檻,並導入分區管理制度,加強監管能源使用及業者背景審查,以降低資料中心遭非法集團利用從事電信詐騙、洗錢等犯罪活動的風險。官方強調,新措施並非限制投資,而是在促進數位經濟發展與維護國家安全及資源永續之間取得平衡。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