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301強迫勞動關稅上路,經濟部表示,台灣及歐盟適用較優惠的10%不疊加MFN稅率,有利傳產銷美轉守為攻。(央廣新文資料照)
(央廣新聞台北25日訊)美國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發起強迫勞動產品調查,並於23日公布調查最終行動,24日起對60個貿易夥伴課徵新稅率。經濟部25日表示,台灣及歐盟適用較優惠的10%不疊加MFN稅率,廠商銷美的主要競爭對手,如日本、韓國為12.5%不疊加MFN稅率,至於中國大陸、越南、泰國等國則適用12.5%疊加MFN稅率,都較我國適用稅率高,這有利於台灣工具機及機械等產業轉守為攻,持續拓展美國市場。
經濟部指出,新稅率對於台灣傳統產業,包括機械、工具機、手工具、水五金、塑膠製品、紡織、醫療器材等,相較主要競爭國家在關稅差距上具有優勢。
以工具機及機械為例,經濟部表示,我國適用稅率首度低於日本與韓國,取得2.5個百分點的關稅優勢,可提升我國在美國市場競爭條件,有利爭取轉單及新訂單,擴大在美國市場的版圖;而手工具、水五金及自行車等產業,我國稅率大幅低於中國(40.1%到43.1%)及越南(15.1%到18.1%),具有價格優勢,有望提升毛利率,擴大輸美商機;另外,紡織、醫療器材等產業,我國稅率低於中國(40%到46.2%)及韓國(12.5%),預期可擴大美國市場銷售。
經濟部指出,本次美方對台灣工業產品豁免項目共1,909項,輸美只需課MFN稅率,包括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鋰離子蓄電池等航空器零組件、肥料、輕油製品等。2025年美國自台進口金額約106.83億美元,其中1,817項屬於全球豁免項目,美方額外提供台灣92項專屬豁免項目,包括生鐵顆粒、工業用脂肪醇、軟木製品及木製品等,預期可提升我國潛在產品輸美競爭力。
經濟部表示,半導體及主要資通訊產品在本次美方公布豁免清單中,暫時不受影響;其他如鋼鋁銅、木材、汽車零組件、藥品(專利藥及其原料藥)等已課徵232關稅產品,皆排除在301關稅課徵範圍之外。
經濟部說明,此次301調查公布的僅是「強迫勞動」項目的關稅,尚有「產能過剩」調查,之後才會有最終稅率。
為擴大我國取得優於競爭對手國的關稅優勢,協助產業積極轉守為攻,經濟部強調,政府將全力支持產業出口拓銷,加大投資力度並全力爭取海外訂單,擴大投資與生產規模,搶佔國際市場版圖。
經濟部也提到,將以貿易法為管制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的法源,與勞動部合作共同建立阻止涉及強迫勞動商品進入國內市場的機制,並與美方合作推動執行,落實國際供應鏈符合人權、韌性與永續治理的全球貿易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