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啟動電價改革 重整成本與購電制度

(台泰時報7月16日電)泰國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NEPC)日前通過7項電價改革措施,涵蓋住宅電價、公共照明費用、再生能源購電、數據中心(Data Center)電價及社區太陽能等多項政策。由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主持的會議,正式啟動泰國電價制度改革,希望透過調整成本結構、提升市場競爭及改善購電制度,降低民眾與企業長期用電負擔。

此次改革首先針對長期備受爭議的電價成本結構。委員會同意將路燈等公共照明用電成本,自一般民眾電費帳單中分離,另行建立專屬收費機制,並要求能源監管委員會(ERC)修訂相關法規及電力發展基金規定,以尋求新的經費來源。政府表示,此舉可提高電價透明度,避免原應由公共部門負擔的成本轉嫁至一般用戶。

能源部長埃卡納(Ekanat Promphan)表示,自8月起,每月用電量前200度的住宅用戶電價將調降至每度3泰銖,適用對象也將擴及出租住宅、公寓、宿舍及未設戶籍住宅等,讓租屋族及低用電家庭同樣受惠。

1️⃣ 將公共照明電費自一般住戶電價中分離,提高電價透明度。

2️⃣ 每月前200度住宅用電降至每度3泰銖,並擴大適用租屋族。

3️⃣ 推動電力市場改革,調整購電制度及大型用電戶收費機制。

在產業政策方面,委員會同意擴大「直接購電協議」(Direct PPA)及第三方輸電(Third Party Access)制度,讓數據中心及其他企業可直接向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購電,提升綠電市場競爭。同時,政府也將檢討俗稱「永久合約」的長期購電契約,包括重新檢視小型與超小型民營發電廠(SPP、VSPP)非保證收購(Non-Firm)合約的續約機制,以及調整加價補貼(Adder)制度,使購電價格更符合實際成本。

此外,因應全球AI與雲端運算投資快速成長,政府決定為數據中心制定專屬電價,反映液化天然氣(LNG)進口、電網擴建及供電穩定等實際成本,避免高耗電產業將相關費用轉嫁給一般家庭用戶。大型數據中心未來還須提供輸電容量保證金,並提出用水管理計畫,以兼顧基礎設施及資源永續。

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也批准推動總裝置容量1,500MW的社區太陽能計畫,採「一鄉鎮一案」原則,每案容量不超過10MW,並限制單一開發商最高取得30MW,以避免市場集中。政府表示,未來社區綠電收益將回饋全民,並持續推動能源市場自由化及公平競爭,建立兼顧民生、產業發展及能源轉型的新制度。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