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會184票通過修正案 排除青年涉112罪納入特赦

(台泰時報10月22日電)泰國國會21日就《促進社會和平法案》進行二讀審議,最終以184票對133票通過條文內容,確認不將涉及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之案件列入特赦範圍,即便涉案者為未滿18歲的青少年。此決議等同否決少數派委員提出的修正動議,結束多日爭議。

該法案由眾議院特別委員會審查完成後提交會議審議。因部分條文涉及特赦範圍,引發委員間意見分歧,導致會議一度暫停。爭議焦點集中在第3條條文,即「不予特赦案件」的範圍是否應放寬至包含部分青少年涉第112條案件。最終,多數派委員會主張維持原案,排除任何涉及第112條的案件;少數派則主張以「有限度特赦」方式納入,特別針對未成年被告。

委員會主席納塔武(Nattawut Saikua)在表決前表示,雖然委員會內部出現分歧,但經協商後決議仍以多數意見為準,並強調第9/1條內容已依程序修訂,以符合法案原則。

少數派代表、曼谷人民黨籍議員莎西南(Sasinan Thamnithinan)重申異議,指出修正案旨在保障未成年被告的法律權益,並不違反法案精神。她批評現行條文仍將青少年視為與成年人等同處理,欠缺人道考量,並表示「若法案無法擁抱所有群體,就難以真正實現社會和解」。

經表決,議會最終以184票支持多數派版本、133票支持少數派版本,確認維持現行條文,即不予特赦涉及刑法第112條的案件。此舉意味任何正在進行或已判決的相關案件,均不得適用該特赦法案。

該法案被視為新政府推動的政治和解關鍵立法之一,旨在修復過去十多年政治對立所造成的社會裂痕。儘管整體方向獲廣泛支持,但特赦範圍仍是最大爭議點,尤其涉及言論與皇室相關案件的界定。

目前法案已完成二讀程序,將於後續會期進行三讀最終表決。若獲通過,將送交上議院審議,預期年底前可望成為正式法律。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