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時報7月7日電)泰國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簽署總理府第263/2026號命令,成立「2025年地方公務員及地方政府雇員考試舞弊案事實與法律調查委員會」,針對地方公職考試疑似集體舞弊事件展開調查,並要求委員會於命令生效日起30天內向總理提交報告,每10天回報一次進度。
這起案件源於國家反貪污委員會(NACC)與警方日前搜索並逮捕多名涉案人士。相關檢舉指出,有特定人士及補習業者宣稱可協助考生通過地方公務員考試並取得職位,並向考生收取費用。執法人員搜索後發現疑似修改考生答案紙影本、調整分數以配合錄取名單等證據,初步研判可能涉及公務員、承包業者、考試承辦人員及外部人士共同舞弊。
總理府命令指出,此案不僅直接影響政府機關及應考人權益,也可能削弱民眾對公部門考試制度的信任,因此有必要查明事實與法律責任,並提出防弊機制,避免未來公務員考試或政府機關人員遴選再發生類似情形。
1️⃣ 委員會由副總理巴功(Pakorn Nilprapunt)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司法部長、總理府常務次長、公部門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國務院秘書長、內閣秘書長、公共部門反貪污委員會秘書長、反洗錢辦公室秘書長、國家警察總長、總檢察長及公務員委員會秘書長等。
2️⃣ 委員會職權包括調查2025年地方公務員及地方政府雇員考試舞弊案的事實與法律問題,並可邀請政府官員、相關機關、外部人士及專家提供說明、意見或文件證據。
3️⃣ 最終報告須提出必要措施,包括建議修訂相關法律,以預防並解決公職考試及政府機關人員遴選舞弊問題。
命令也授權委員會在必要範圍內設立工作小組,協助研究或執行委員會交辦事項。相關會議津貼及行政支出,將依2004年委員會會議津貼皇家法令或政府相關規定辦理,並由公務員委員會辦公室預算支應。
政府表示,調查工作將以查明事實、釐清責任及建立長期防弊制度為目標,確保地方公職考試程序公平透明,並維護政府人事制度的公信力。委員會將依規定於30天內完成報告並提交總理審查。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