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參院修訂特赦法 排除冒犯君主罪

(台泰時報7月1日電)泰國參議院6月30日三讀通過《促進和平社會法案》(Peaceful Society Promotion Bill),針對政治衝突相關案件建立特赦機制,適用於200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6日期間涉及政治衝突的案件。不過,參議院修正法案內容,明確排除《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案件,不論涉案時年齡為何,均不得適用終止案件程序。由於法案內容經參議院修正,後續將送回眾議院重新審議。

這項法案以103票贊成、3票反對、22票棄權獲得通過。負責審查法案的參議院委員會,由查塔瓦(Chatthawat Saengphet)擔任主席,針對多項內容提出修正。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刪除原先可能適用於《刑法》第112條案件的特赦空間,規定凡涉及冒犯君主罪者,不得透過法案規定終止案件程序。

參議院同時增列條文,即使涉案者於犯案時未滿18歲,也不得適用終止案件程序。不過,對於其他政治案件的未成年被告,法院及檢察官仍可依《少年及家庭法院法》裁量是否採取復育或其他特殊處置。

1️⃣ 法案適用範圍涵蓋200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6日期間,因政治衝突引發的相關案件。

2️⃣ 《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案件全面排除於特赦範圍之外,不論涉案者是否成年,皆不得適用案件終止程序。

3️⃣ 涉及其他政治案件的未成年被告,法院可依《少年及家庭法院法》決定是否中止審判或安排復育措施;若尚未起訴,可終止案件,若案件已進入法院,則可在被告認錯並完成復育計畫的前提下,暫緩宣判。

此外,參議院也修正法案序言,擴大未來「促進和平社會委員會」的權限,使其除可調閱文件外,也可要求提供實體證物,並明確規定委員會須分別向眾議院及參議院提交報告,依法執行職務且善意履職者,可獲法律保障。

針對部分議員擔憂法案附件所列29項法律可能影響參議員選舉舞弊案件,委員會秘書披實(Phisit Apiwatthanaphong)表示,附件僅重新編排,內容並未改變,涉及選舉舞弊、不當選舉及資格造假等案件均已明確排除,因此目前仍由選舉委員會調查中的參議員選舉串通案,不會因法案而獲得特赦。

圖片來源:Bangkok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