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地方公務員恢復任用 涉弊者個案撤銷

(台泰時報6月25日電)泰國內政部地方行政促進廳(Department of Local Administration)25日宣布,撤回前一天發布的暫緩錄用地方公務員考試錄取人員通知,恢復地方公務員任用程序,強調將保障誠信應試者權益。若後續查證個別考生涉及考試舞弊,將依法僅撤銷涉案人員資格,不影響其他合格錄取者。

內政部副部長沃拉西(Worasit Liangprasit)當天主持地方公務員中央委員會第6次會議。會後,地方行政促進廳副廳長塔農(Thanon Phanphiphat)表示,6月24日發出的暫緩錄用通知並非行政命令,而是行政管理措施,目的在於因應地方公務員錄取名冊管理及後續分發程序。

塔農指出,地方行政促進廳原先考量社會輿論及地方公務員考試涉嫌舞弊事件仍在調查,因此決定暫緩錄用。然而,中央委員會經討論後,多數委員認為應優先保障誠實應試者權益,因此決議恢復任用程序,未來若確認有人舞弊,再針對個案撤銷錄取資格即可,不應讓所有錄取者共同承擔影響。

他表示,目前地方行政促進廳尚未掌握任何證據證明試題外洩,考試相關檔案另有一套由詩納卡寧威洛大學(Srinakharinwirot University)保存,他相信地方行政促進廳內部資料安全措施完善,不存在試題外流情況。

至於重新檢驗考卷,塔農表示,目前全部考卷已由國家反貪腐委員會(NACC)扣押保全,地方行政促進廳將正式函請國家反貪腐委員會同意重新檢驗全部48萬份答案卡。如獲批准,將由原合作單位詩納卡寧威洛大學重新啟用閱卷設備,並安排在媒體見證下公開完成重新閱卷,以提升社會公信力。

他指出,依照先前閱卷經驗,重新檢驗48萬份答案卡約需一週時間,相關程序仍須配合反貪腐委員會的調查進度。官方強調,後續將兼顧舞弊調查與保障依法錄取人員權益,在調查結果出爐前,不會全面凍結地方公務員錄用程序。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