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財政部推動4.1兆銖支出計畫 擬加速預算執行提振經濟

(台泰時報10月20日電)泰國財政部消息人士透露,該部已擬定「2026財政年度政府支出與預算執行加速方案」,將於21日提報內閣審議,以作為各政府機關執行年度支出的統一方針。此計畫早前已獲經濟內閣(Economic Cabinet)通過,總金額達4.1兆銖,由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主持會議拍板。

財政部指出,推動此項加速措施的背景,源於2025年泰國經濟明顯放緩。第二季國內生產毛額(GDP)僅成長2.8%,低於前一季的3.2%,主因包括美國稅制政策衝擊、全球景氣波動,以及國內高家庭負債、消費力與流動性下降。預估第三、四季GDP成長將分別降至1.7%與0.3%。

為支撐經濟動能,政府將透過擴大公共支出與投資帶動內需,2026財政年度的年度預算總額達3兆7,806億銖,其中經常性支出2兆9,188億銖,投資支出8,617億銖;若加計2025財政年度延用(carry-over)預算3,209億銖,總執行額度達4兆1,016億銖。

依據財政部擬定之方案,政府機關須於2026年第二季內完成上一年度延用預算之執行,尚未發包的項目應於第一季內完成簽約。年度預算部分,設定總體支出執行率不得低於93%,其中經常性支出達98%、投資支出達75%,並要求各部門100%使用核撥預算。

此外,部會級單位如涉及地區性計畫,須於核准撥款後5日內將資金轉撥至地方辦事處,以加速執行。單年度採購項目須於第一季內完成簽約與付款;跨年度工程則須於第二季完成所有合約義務。

財政部並規定,各預算單位須於每月5日前向主計總署(Comptroller General’s Department)提交投資支出進度報告,說明問題與改善方向,供內閣審議參考。該資料亦將納入單位績效考核與未來年度預算分配依據。

在國營企業部分,政府設定2026年度投資支出執行率須達95%,並要求各部門監督所屬企業確保達標。短期內須推動「Front-Loaded」策略,即在第一、二季提前執行投資計畫,以避免年末集中支出造成延宕。對已簽約項目與進口項目(Import Content)則要求加速付款,以穩定外匯流動並平衡進出口。

若需於年度中調整投資計畫,財政部要求國營企業於第一季內完成修訂流程,以確保資金投放不延誤。財政部強調,此舉除加速資金流通外,亦有助穩定泰銖匯率與支撐2026年經濟成長目標。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