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暫緩調漲電價 高用電戶維持現行費率

(台泰時報6月18日電)泰國政府宣布,暫不調整每月用電量超過400度住宅用戶的電價計算方式,維持現行收費標準,以避免增加家庭用電負擔。能源部長阿卡納(Akanat Promphan)表示,政府將重新檢討原先規劃的累進電價調整方案,未來政策重點將轉向降低整體電力系統成本,而非提高高用電戶收費。

此項決定是在泰國能源監管委員會(ERC)完成住宅用電累進費率改革公眾諮詢後做出。相關諮詢由能源監管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執行,並依據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決議展開,涵蓋曼谷電力局(MEA)及地方電力局(PEA)等單位意見,徵詢作業已於6月5日結束。

能源監管委員會於6月17日召開會議後,決定將諮詢結果提交能源部作為後續政策研議依據。報告內容除彙整民眾與相關利害關係人意見外,也納入監管單位及供電機構的評估結果,供政府進一步審查。

根據統計,本次公眾諮詢共吸引2,270名民眾瀏覽相關文件,累計瀏覽次數達6,525次,並收到653則正式意見回饋。其中約33%的意見反對調整電價方案,另有25%支持其中一項替代方案,其餘則針對法律規範、能源政策及對用戶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建議。

阿卡納指出,原先規劃提高高用電戶收費,主要針對每月用電超過400度的住宅用戶,但考量部分家庭人口較多,或因炎熱天氣需長時間使用空調設備,若直接提高費率,可能對民眾造成額外經濟壓力,因此決定暫緩推動。

除維持現行電價外,政府也將加速推動住宅太陽能發電計畫。

1️⃣能源部預計於6月底前啟動500兆瓦家庭太陽能購電計畫;

2️⃣政府將以每度2.20泰銖價格收購民眾出售的剩餘電力;

3️⃣未來還將研議提供低利貸款、分期付款及利息補貼等措施,鼓勵更多家庭安裝太陽能系統。

針對每月用電量不超過200度的家庭,政府表示不會動用中央預算補貼電費,而是考慮提請內閣批准,利用泰國發電局(EGAT)部分收益或盈餘作為暫時性支援來源,前提是不影響該機構既有投資計畫。相關補助將與目前由發電局承擔的燃料成本補貼機制分開處理。

此外,政府也規劃未來透過資料中心等大型用電客戶所繳納的電費收入,逐步回補相關補貼支出。能源部強調,未來將持續檢討電力產業結構性成本,尋求更公平且可持續的電價制度,在保障民生與維持能源投資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圖片來源:The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