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新制仍無共識 能源監管委員會延後拍板

(台泰時報6月11日電)泰國能源監管委員會(ERC)原訂於本週敲定新版住宅用電基本電價計算方式,但由於各界對四種調整方案意見分歧,委員會決定延後至下週再行討論,最快將於6月17日會議中作出最終決定,以確保新電價制度兼顧公平性與各類用戶權益。

根據能源部消息,能源監管委員會已完成住宅用電累進費率改革方案的公開意見徵詢,徵詢期間自5月22日至6月5日,透過委員會官方網站收集民眾意見,共有超過600人參與表達看法。

結果顯示,超過60%的意見未明確支持任何單一方案,而是針對不同議題提出多元觀點;另有約40%的受訪者則未選擇任何一項新計算公式。由於各界立場差異明顯,委員會認為仍需進一步分析相關資料與建議內容,才能制定兼顧各方利益的最終方案。

能源監管委員會表示,相關改革涉及住宅用電基本電價結構調整,未來一旦實施,預計將作為新基準使用至少4年。新方案僅涉及基本電價部分,尚未包含燃料調整費(Ft)、每月服務費及7%增值稅等其他項目。

此次改革主要目標在於減輕小型用戶用電負擔,同時維持整體電價制度公平性。政府先前已要求確保前200度住宅用電價格維持每度不超過3泰銖,作為保護一般家庭與低用電戶的重要措施。

目前提出的四種方案均保留累進費率架構,但調整各級距收費標準。其中:

1️⃣ 第一與第二方案將提高每月用電超過400度住宅用戶的電價負擔。

2️⃣ 第三與第四方案則將調整門檻下修至每月用電超過200度的家庭,相關費率將高於現行標準。

3️⃣ 所有方案均維持前200度用電價格不超過每度3泰銖,以符合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決議。

能源監管委員會指出,將於6月17日召開會議重新審議公眾意見與各項方案內容。若順利取得共識並完成向能源部報告程序,新電價制度最快可於2026年7月帳單週期開始實施;若仍有爭議,則可能延後公告與上路時間。

分析人士認為,由於新費率將直接影響家庭用電支出,尤其是高用電戶與中產家庭,因此各界對方案內容高度關注。未來最終版本如何在降低民生負擔與維持電力系統財務平衡之間取得平衡,將成為政策推動的重要課題。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