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0月17日電)泰國國會經濟發展委員會近日推動修法,擬開放電子商務平台的物流自由選擇權,以打破大型平台透過封閉生態系統壟斷市場的結構。此舉旨在保障中小企業與消費者的公平競爭權,防止外資平台利用市場主導地位操控價格與物流服務。
委員會主席西提蓬(Sitthiphon Viboonthanakul)表示,過去一年收到大量來自泰國中小企業的投訴,指部分外資電商平台強制賣家與買家僅能使用其指定的物流業者,導致運費上升、選擇受限,並排擠其他本地運輸公司。據其透露,泰國郵政(Thailand Post)在此期間營收自3,000億銖降至2,000億銖,並出現逾1億銖虧損,顯示市場競爭失衡。
委員會提出三項主要改革方向:其一,開放物流市場自由化,賣家與消費者得以自主選擇運輸公司;其二,建立物流價格與平台服務費監管機制,防止壟斷者操縱市場;其三,強化處罰條款,使違法平台無法以繳納罰金繼續壟斷。西提蓬強調:「法律必須有牙齒,不能讓巨頭付點罰款就沒事。」
電商商家代表庫納(Khanat Chalaikoon)指出,過去多次投訴運送延誤與服務不良均未獲改善,平台仍強制使用指定物流公司,使賣家「被迫依賴」。他說:「客戶抱怨包裹遲到、物品遺失,我們也無法改用其他物流商,因為平台不允許。」
電子交易發展署(ETDA)署長猜查納(Chaiyanat Mitphan)表示,當局正研擬依《數位平台服務業務公告令》(DPS法)制訂新子法,要求平台開放至少3至5家物流服務供用戶選擇,並規範交易資料透明化。此法將回復商家與消費者的選擇自由,同時由商務部、財政部及競爭委員會共同監管。
他進一步指出,ETDA亦在研究平台手續費(俗稱GP)機制,避免業者任意調高抽成比例。若平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提高費率,將納入《競爭法》規範。該計畫已獲數位經濟與社會部長柴雅(Chaiyanat Chidchob)核准,預計年底前完成政策建議。
另一方面,泰國競爭委員會(TCC)秘書長維沙努(Wisanul Wongsinsirikul)透露,正完成《數位平台市場行為準則》草案,將明定禁止壟斷、限制競爭及排他性契約的行為準則。該草案參考美國律師協會(ABA)建議,以確保與國際反壟斷標準接軌。預期將於2025年內正式公布施行。
專家分析指出,此次政策轉向不僅是立法問題,更象徵泰國數位經濟監管邁入新階段。隨著電子商務滲透率快速上升,平台掌握消費數據與支付體系的權力愈發集中。開放物流自由選擇權,將有助重建市場平衡,促進中小企業競爭力,並讓消費者在價格與品質間獲得更多選項。
目前,國會、ETDA與競爭委員會已成立聯合工作組,預計於2025年中提交修法草案。若順利通過,泰國將成為東南亞首個明確保障數位市場「自由選擇權」的國家,為數位經濟長期發展奠定法治基礎。
圖片來源:Posttoday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