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揪外資人頭股東 三類限制外商經營

(台泰時報5月7日電)泰國商業部商業發展廳(DBD)近日宣布,正加強調查涉嫌利用泰國人頭股東(Nominee)違法經營的外資企業。官方透過資料庫分析後,已初步發現6,551家外資法人企業可能違反《外商經營法》,目前正聯合多個執法單位展開深入調查。

商業發展廳廳長蓬蓬(Poonpong Naiyanapakorn)表示,近年發現部分外國投資者透過泰籍人士掛名持股方式,實際控制受限制產業,涉嫌違法經營。依據泰國《外商經營法》規定,部分產業限制外國資本直接經營,若未取得許可即屬違法。

他指出,商業發展廳目前已導入科技系統與資料庫連結技術,針對高風險法人企業進行篩查,並與泰國特別調查局(DSI)、皇家警察及稅務單位合作擴大追查相關網絡。

根據《外商經營法》,泰國將外資經營限制分為3大類。

1️⃣ 第一類為完全禁止外國人經營產業,包括稻米種植、農業、泰國海域捕魚、天然森林伐木及土地買賣等與國家基礎資源相關業務。

2️⃣ 第二類涉及國家安全、文化及重要資源產業,例如武器、交通、通訊及部分自然資源相關產業。外資若欲經營,須取得部長與內閣批准。

3️⃣ 第三類則為泰國企業尚未具備完整競爭能力的產業,包括會計、法律、零售、批發、旅遊與飯店等服務業。外資須取得商業發展廳與外商經營委員會批准後,方可營運。

商業發展廳強調,無論是實際經營者,或明知違法仍協助設立人頭持股結構者,都可能被視為共同犯罪。違法者最高可面臨3年有期徒刑,或10萬至100萬泰銖罰款,亦可併科。

近年泰國政府持續加強打擊灰色資本與非法外資網絡,尤其觀光、房地產、零售及服務業等領域,均成為重點調查對象。官方認為,人頭公司問題恐影響市場公平競爭,也可能涉及逃稅與洗錢風險。

商業發展廳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風險分析系統主動監測可疑企業,同時鼓勵民眾提供相關線索,以提升泰國經濟體系透明度與公平性。

圖片來源:The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