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強化反貪機制 EEC高層納財產申報

(台泰時報5月6日電)泰國政府持續強化反貪制度,官方公報網站5日公布國家反貪腐委員會(NACC)最新公告,將東部經濟走廊(EEC)政策委員會相關高層職務納入財產與負債申報範圍,包括秘書長及董事會成員,進一步擴大監督機制。

公告指出,本次修訂為《防止與打擊貪腐法》相關規定下第13次修正,係在原2018年規範基礎上進行補充,以符合現行法律架構並提升透明度。根據新規,凡屬於新增指定職務者,均須依規定向國家反貪腐委員會申報其財產及負債狀況。

此次新增納入申報範圍的職務主要包括:
1️⃣ 東部經濟走廊政策委員會秘書長
2️⃣ 東部經濟走廊政策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及全體委員

相關規定明確列入「其他國家機構最高管理人員」及「具有同等職務地位者」範疇,確保重要經濟政策決策層同樣受到財產揭露制度約束。

公告同時規定,新制度將於公告刊登於政府公報後60日正式生效,相關人員須於期限內完成申報作業。官方表示,此舉有助於提升公部門透明度,防範潛在利益衝突,並強化對重大經濟開發項目的監督。

東部經濟走廊為泰國推動產業升級與吸引外資的重要政策區域,涵蓋高科技產業、基礎建設與投資促進等領域。隨著該區域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地位提升,政府亦同步加強監管機制,以確保政策執行過程符合廉政與治理標準。

整體而言,本次修訂顯示泰國政府持續擴大財產申報制度適用範圍,將更多關鍵決策職位納入監督體系,藉此提升政策透明度並回應社會對公共部門廉政的要求。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