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4月24日電)泰國中央銀行(BoT)表示,申請虛擬銀行(Virtual Bank)牌照的業者,須將金融業務與非金融業務明確分離,以避免利益衝突並提升監管效率。相關規範依據財政部於2024年2月20日發布的申請與營運規則辦理,所有申請者將依此標準進行審查。
泰國央行企業關係助理總裁兼發言人查亞瓦迪(Chayawadee Chai-anant)指出,申請設立虛擬銀行的企業,需將旗下所有持有金融牌照的業務整合於同一企業集團之下,並與實體產業或非金融業務分開,以降低風險傳導並防止不當利益輸送。
她進一步說明,相關規定主要在防範金融機構對關係企業提供不當優惠,例如超出授信範圍的貸款,或以不符合市場條件的價格進行交易,進而影響市場公平性。
為符合規範,申請者可採取多項調整措施,包括:
1️⃣ 將金融業務部分轉移至虛擬銀行所屬集團
2️⃣ 降低對金融業務公司的持股比例以失去控制權
3️⃣ 放棄不具重要性的金融業務牌照
4️⃣ 採取其他符合監管目的的調整方式
5️⃣ 在未進行重組情況下申請,但需提出合理說明
查亞瓦迪表示,所有申請者須向泰國央行與財政部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由雙方共同評估其是否符合核發虛擬銀行牌照的條件。
此項規範顯示,監管機構對虛擬銀行的風險控管與市場秩序維護採取審慎態度,特別是在金融與實體產業交叉持股日益普遍的情況下,強化制度設計以避免潛在利益衝突。
整體而言,泰國虛擬銀行政策正朝向高標準監理發展,未來審查結果與市場布局,將成為金融科技產業關注焦點。
圖片來源:The 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