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國小販納稅制度 熟食中心成關鍵

(台泰時報4月19日電)新加坡透過「熟食中心」(Hawker Center)制度,成功將分散的街頭攤販納入正式經濟體系,並建立完整稅務管理機制,使小型餐飲業者能與一般上班族相同,納入所得稅申報體系,成為擴大稅基的重要案例。

熟食中心為新加坡重要民生設施,全國超過100處,由政府主導設立,匯集逾14,000個餐飲攤位,提供價格親民的在地美食,亦是當地飲食文化核心。與一般街邊攤不同,所有進駐熟食中心的業者,無論個人或團體經營,皆須完成商業登記並納入稅務體系。

此制度可追溯至1960年代,新加坡建國初期街頭攤販林立,因衛生與城市管理問題日益嚴重,政府自1970年代起推動整頓政策,採取「誘因與管制並行」策略。首先,政府提供固定營業空間與完善設施,包括座位區、清潔與後勤支援,提升經營便利性,吸引攤販進駐合法場域。

另一方面,政府亦強化法規管理,要求所有攤販須登記取得營業許可,違規設攤將面臨處罰,並由執法人員定期巡查,確保制度落實。在此架構下,攤販須以個人或公司名義註冊,相關資料即納入政府系統,便於掌握營業類型與收入概況。

此外,業者亦需參與強制性儲蓄制度,繳納中央公積金(CPF),涵蓋醫療、退休與基本保障功能。完成登記後,所有攤販須依法申報個人所得稅,並作為續領營業許可的重要條件之一。

稅制設計方面,新加坡設定較高免稅門檻,年淨所得超過20,000新幣才需繳納所得稅;若年營收未達100萬新幣,亦無須註冊消費稅(GST)。此制度使小型攤販負擔相對有限,但收入提升時仍須依法納稅,兼顧公平與彈性。

針對現金交易,當局未強制電子支付,但鼓勵使用POS系統記錄交易。若業者未誠實申報,稅務機關可透過多元方式查核,包括比對原料採購紀錄、同業營收水準,或實地觀察客流量推估收入,以提高稽查準確度。

分析指出,新加坡模式顯示,透過制度化場域、完善配套與嚴格執法,可有效將非正式經濟轉為可管理體系。相較之下,泰國目前勞動人口約4,000萬人,申報個人所得稅者約1,200萬人,實際達課稅門檻者僅約400萬人,顯示稅基仍有擴展空間。

專家認為,如何將攤販、自由工作者等族群納入制度,並在兼顧生計與公平課稅下擴大稅基,將成為各國財政政策的重要課題。

圖片來源:Marketeer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