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修正再推進 「重新開始」助解債務

(台泰時報3月31日電)泰國公平金融聯盟(Fair Finance Thailand, FFT)近日聯合政界與銀行業代表,推動修訂破產法,提出「重新開始」(Fresh Start)模式,盼協助個人債務人進入債務重整程序,以取代傳統清算與查封機制,作為因應家庭債務問題的重要方案。

FFT於曼谷倫披尼公園皇冠假日酒店(Crowne Plaza Bangkok Lumpini Park)舉辦論壇,邀集政黨、金融機構與學界代表,共同討論新破產法的重要性。與會者包括副黨魁阿塔維(Atthawit Suwanphakdi)、人民國家黨領袖塔威(Tawee Sodsong)、泰國銀行協會代表及消費者基金會代表等。

新法已於2024年10月22日獲內閣原則通過,核心在於將債務重整機制擴及一般個人,使小額債務人可透過法律程序重建財務狀況,而非直接進入破產清算,為債務人提供重新融入經濟體系的機會。

FFT研究團隊指出,該制度借鑑企業重整機制,導入個人債務處理,強調透過制度設計平衡債權人與債務人權益。研究顯示,「重新開始」模式不僅可提高債權回收率,也有助於債務人恢復經濟活動。

消費者基金會數據顯示,2015年至2025年間累計受理債務相關申訴達4,811件,其中信用卡問題占1,580件,並有逾1,000件涉及法律訴訟。部分案例顯示,債務人因未出庭應訴,導致資產遭強制執行,反映資訊落差與制度不對等問題。

研究亦指出,債務問題源於多重結構因素:
1. 金融知識不足
2. 契約條款不對等
3. 缺乏前端預防機制

銀行業代表表示,債務重整可保留債務人部分資產,相較於拍賣清算更能維持資產價值,並促進就業與經濟循環。

人民國家黨領袖塔威指出,過去政策多集中於短期紓困,未觸及結構性問題,新法將成為改革債務體系的重要契機。

此外,2026年初一項針對曼谷18區475名民眾的調查顯示,高達96.2%受訪者處於嚴重債務壓力,95.37%期望政府提供更多協助,顯示現行措施仍難全面覆蓋需求。

整體而言,修訂後的破產法被視為兼顧債務重整與經濟復甦的重要工具,透過制度性改革,提升金融體系運作效率,並為債務人提供重建機會。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