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3月25日電)泰國反貪腐組織指出,政府部門每年因貪腐造成的經濟損失約達5000億泰銖,主要來自3大類型不法行為,包括公共預算挪用、向民眾與企業收取賄賂,以及官員間的權位交易,長期對國家治理與經濟發展構成影響。
根據國際透明組織2026年2月公布的清廉印象指數(CPI),泰國2025年得分為33分,在182個國家與地區中排名第116名,較前一年再下降1名,且自2022年以來持續呈現下滑趨勢。反貪腐組織秘書長馬納(Mana Nimitmongkol)表示,相關數據顯示貪腐問題仍為重大結構性挑戰。
馬納指出,5000億泰銖貪腐金額主要源自3種模式:
1️⃣ 公共部門貪污
包括政府採購回扣、過度補貼私人企業、延長不合理特許經營權,以及挪用國家資源等。其中,採購回扣占比最高,每年約達2000億至3000億泰銖,相當於政府投資與採購預算的20%至30%。此外,也包含侵占國家資金,如挪用觀光收入或補助款等情形。
2️⃣ 向民眾與企業收賄
涵蓋地下經濟活動,如非法賭博、毒品、非法勞工與軍火交易等,其產值估計占國內生產毛額約8%至13%,若按5%賄賂比例估算,相關賄款金額約達850億泰銖。另包括民眾辦理行政手續時支付的「便利費」,每年金額不低於50億泰銖,以及企業為取得許可或競爭優勢所支付的各類費用。
3️⃣ 官員內部權位交易
指公部門內部的職位買賣與利益分配,例如支付費用以取得重要職務,或為影響案件與預算分配進行關說。雖單筆金額相對較低,但被視為滋生其他貪腐行為的根源。
此外,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資源於反貪腐機構運作。以2023年為例,相關單位預算達5848百萬泰銖,合計人力超過7578人,顯示防制成本亦相當可觀。
報告指出,上述5000億泰銖損失尚未包含間接影響,例如外資投資意願降低、企業成本上升,以及公共服務品質下降等問題。相關因素將進一步影響經濟競爭力與社會公平。
反貪腐組織表示,未來仍需從制度面強化監督機制,並提升透明度,以降低貪腐風險並維持國家經濟穩定發展。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