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3月19日電)泰國內閣近日聽取有關跨境環境污染問題報告,針對來自緬甸造成的湄公河支流—郭河與賽河污染事件,指示相關單位加強國際合作與國內防治措施,以維護環境與人權保障。
該報告由自然資源與環境部提出,並依據國家人權委員會建議,強調需透過跨部會與跨國協作,解決污染源頭與後續影響問題。
在國際層面,政府規劃透過外交部與國防部、國家水資源辦公室等單位,與污染來源國展開協商,要求儘速停止相關採礦活動,並依據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進行環境復原與受害者補償。
此外,泰方亦推動區域合作機制,促進各國制定跨境污染管理法規與共同應對框架,以提升整體治理效能。
在雙邊合作方面,泰緬雙方曾於2025年7月3日在奈比多召開技術會議,針對郭河水質污染問題進行討論。雙方確認水質標準存在差異,並同意未來將共同進行水質監測、數據共享與污染改善行動。
其後,2025年8月20日雙方進一步達成共識,成立聯合技術工作小組(Joint Technical Working Group),作為科學基礎下的合作平台,推動實地調查與監測機制。
目前泰國正擬向緬甸提出正式提案,建立聯合調查機制,並擴大合作至公共衛生與土地利用管理等領域,包括提供衛生訓練與分享永續採礦經驗。緬方已原則同意,但表示部分地區因安全因素仍有限制。
在國內應對措施方面,政府提出多項行動:
1. 增加水質與沉積物檢測頻率,並定期公開環境資訊
2. 為高風險居民提供免費重金屬(特別是砷)健康檢查
3. 提供緊急安全飲用水
4. 評估對農業與觀光產業影響
5. 編列預算進行污染整治與水域復育
6. 強化湄公河流域管理機制,納入民間與學術參與
整體而言,泰國政府採取國際與國內並行策略,期望透過制度化合作與風險管理,降低跨境污染對環境與民眾健康的影響。
圖片來源:chiangrai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