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央行嚴管e-Money 提領逾500萬須說明

(台泰時報2月25日電)泰國央行(Bank of Thailand, BOT)總裁威泰(Witthaya Rattanakorn)表示,央行將於下週發布新命令,強化電子貨幣(e-Money)與大額現金交易監管,未來透過 e-Money 進行轉帳須納入申報機制,單筆提領現金超過 500 萬銖者,金融機構須進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說明資金用途。

威泰指出,近期金價上揚與美元走弱,帶動資金流入股市與債市,加上以泰銖計價的黃金交易應用程式交易增加,進一步推升泰銖升值。央行認為相關交易對匯率具有放大(Amplify)效果,因此訂定監管門檻。依新規定,每日黃金買賣超過 2,000 萬銖須向央行報告,超過 5,000 萬銖將受限制,未來必要時可能降至 3,000 萬銖;若於應用程式持有黃金部位或實體店面購買超過 2 公斤黃金,同樣須通報。

在電子錢包方面,央行認為可能成為不當資金流動管道,將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客戶風險分級,小額交易上限 3 萬銖,大額不超過 5 萬銖,過往大額頻繁轉帳情形將受限制。另規定兌換美元超過 80 萬銖、邊境地區超過 20 萬銖,以及資金流入達 20 萬美元者,皆須申報。

現金交易部分,央行要求金融機構對可疑提領行為通報,並於選舉期間強化監測,相關資料將提供反洗錢辦公室(Anti-Money Laundering Office, AMLO)及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參考。央行並規劃自 3 月初或中旬起,對提領超過 500 萬銖案件全面審查,未能合理說明用途者,金融機構可限制服務,未來亦可能將存款超過 500 萬銖納入相同標準。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