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票印製惹議 人民黨將依157條追責

(台泰時報2月23日電)人民黨黨魁納塔蓬(Nattaphong Ruangpanyawut)23 日在未來前進大樓表示,針對選舉管理委員會於選務作業中出現問題,將依刑法第 157 條追究相關責任,預計 1 至 2 日內對外說明提告細節。

納塔蓬指出,先前 2 月 22 日選委會於曼谷第 15 選區(坎納堯區)第 9 投票所重新舉行投票時,發現新版政黨名單選票(粉紅色)未印製票根編號,引發外界質疑。他表示,選委會更改選票格式,儘管原版選票仍有數百萬張庫存卻未使用,此舉等同承認 2 月 8 日所使用選票存在瑕疵。

人民黨認為,依刑法第 157 條規定,公務員若濫用職權或怠於執行職務,致他人受損,可能涉及刑責。納塔蓬表示,選舉屬民主制度核心程序,投票資料與勾選資訊必須嚴格保密,選票設計與印製程序應符合透明與標準化原則,否則恐影響公信力。

他強調,目前法律團隊已蒐集相關文件與證據,包含選票樣式變更流程與印製數量紀錄,並將檢視是否違反選舉法規及行政程序。若確認構成違法,將正式向檢調機關提出告發。

媒體詢問是否影響後續選務運作時,納塔蓬回應,人民黨立場在於確保制度完善,而非針對個人。他呼籲選委會應儘速對外說明選票格式調整原因、庫存管理方式及防弊機制,以維護選舉公平性。

根據泰國選舉制度,政黨名單選票與選區選票分別印製,並附有編號票根以利核對。此次未印製票根編號的情況,引起社會關注。後續是否進入司法程序,仍待人民黨正式提告後進一步觀察。

圖片來源:Bangkokbiz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