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2月19日電)泰國總理府副發言人阿伊琳(Airin Phanrit)19 日就網路流傳「殯葬互助協會」多地遭撤銷消息說明指出,殯葬互助協會係多人集結互助辦理喪葬或協助會員家屬之非營利社團,是否撤銷或解散,依法由各地地方登記官依程序作成命令,中央登記官無權逕行解散。
阿伊琳表示,地方登記官如作成撤銷命令,須在協會張貼公告並將命令送交中央登記官,由中央登記官—即社會發展與人類安全部(MSDHS)轄下婦女事務與家庭發展司司長(DCY)—依地方命令發布公告,並送交內閣秘書處刊登政府公報(Royal Gazette)。公告後再回送地方自治機關對外公告,並依規定辦理清算。
她指出,依殯葬互助法(Funeral Assistance Act)佛曆 2545 年(西元 2002 年)規定,協會解散主要有 3 種情形:1. 會員大會決議解散。2. 地方登記官依第 52 條命令解散,例如調查後有合理理由認定運作涉舞弊,或協會已無法繼續運作。3. 法院依第 54 條裁定解散;若地方登記官對第 52 條申請怠於處理,利害關係人亦可聲請法院裁定。
政府並引述資料表示,全國殯葬互助協會逾 4,874 家,目前仍在運作 3,839 家;各地解散原因不一,且不影響其他殯葬互助協會運作。阿伊琳強調,相關撤銷必須經地方登記官審查並作成命令,外界應以正式公告資訊為準。
圖片來源:Prachach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