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2月11日電)泰國帕堯府第1選區第6投票所日前發生選票遭撕毀事件,一名投票所工作人員涉嫌撕毀政黨不分區與分區選票共14張,並趁其他人員午休時試圖投入票匭。其他選務人員發現異狀後立即制止並控制該名人員,未讓選票投入票匭。警方已依選舉法展開偵辦,並蒐集相關證據。
警方指出,涉案人員原為一般民眾,受聘擔任投票所工作人員。事件發生於中午時段,當時部分工作人員輪流用餐,仍有其他人員留守服務民眾。投票所主任察覺該人員行為異常,見其欲將選票投入票匭,遂當場攔阻。現場證人均證實,選票尚未實際投入票匭。
帕堯府警察局表示,目前已傳喚其他投票所工作人員及投票所主任到案說明,作為證人補充筆錄。辦案人員指出,已完成11名證人詢問,證詞內容一致,確認事發經過。媒體接觸其中1名選務委員時,對方未就事件細節說明,僅表示前來配合其他案件作證。
警方進一步說明,涉案人員最初坦承因支持編號46號政黨而自行撕毀並勾選選票,但進入正式偵訊程序後改口否認所有指控,並表示將於法院審理時再行陳述。警方強調,被告依法享有辯護權利,偵查單位仍將持續蒐集證據,以釐清事實。
本案除依選舉法第23條涉嫌毀損選票罪嫌偵辦外,警方亦將全案卷宗函送國家反貪腐委員會,審酌是否涉及刑法第157條瀆職罪。警方指出,雖然涉案人員並非正式公務員,但受聘執行選務工作,屬為國家機關履行職務之人員,相關責任將由權責機關依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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