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歐銀撒哈拉以南計畫 外交部:逐案審查

針對歐銀「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業務選定6個非洲合適合作國家,外交部表示會逐案審查,確具效益後才會進行相關合作(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攝)

(央廣新聞台北18日訊)政府決定參與「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歐銀)將營運範圍擴至「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的新業務,外交部表示,這是經過審慎評估所做的決定,因為此舉將有助我國落實「Taiwan can help」精神;不過,我國做為捐助方,未來對於歐銀在當地的投資案件將「逐案進行審查」,只有在確認真的具有效益後,相關合作才會展開。

歐銀去年通過2026年至2030年的「策略與資本架構」(Strategic and Capital Framework,SCF 2026-30),兩大目標之一是將業務拓展至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sub-Saharan Africa),並初步選定貝南(Benin)、象牙海岸(Côte d’Ivoire)、迦納(Ghana)、肯亞(Kenya)、奈及利亞(Nigeria)、塞內加爾(Senegal)等6國做為合作對象。

歐銀是我國援外工作重要夥伴,因此雙方在去年12月簽署「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合作意向函」,重點項目規劃放在數位科技、中小企業及綠色創新。

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司長孫儉元表示,歐銀的目標契合我國外交政策,這是我國長期以來持續與歐銀保持合作的主要原因,孫儉元說:『(原音)我們跟歐銀合作相當多年,歐銀的目標主要就是協助在北非、中東歐、中亞、西亞地區國家轉型為市場經濟,並且成為一個民主社會,這與我國「總合外交」政策相符。』

至於參與歐銀「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新業務的原因,孫儉元指出,該計畫與我國「台灣能幫忙」精神一致,所以才決定簽署意向函,但即使如此,歐銀未來在那6個非洲國家若要進行投資,我國仍會嚴謹處理,孫儉元說:『(原音)歐銀把營運範圍擴大至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我們經過審慎評估,也符合且有助我國落實「Taiwan can help」的精神,所以跟歐銀簽署了這個意向書;針對未來在相關國家的案件,我們會逐案進行審查,認為確具效益以後,我們才會與歐銀進行相關合作。』

歐銀成立於1991年,總部設於英國倫敦。外交部表示,台灣是第7大捐助方,自2006年設立「台灣-歐銀技術合作基金」至今,總共已資助超過400項歐銀主導的技術合作計畫,不僅深受肯定,還為我國業者創造商機,達成互利雙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