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月6日電)馬來西亞總理安華(Anwar Ibrahim)表示,政府計畫於今年及明年推動多項制度性改革,其中包括限制總理任期最長為兩屆、合計不超過十年,盼藉此回應社會對反貪腐與改善治理品質的長期訴求。
安華5日在首都吉隆坡向公務員發表談話時指出,內閣將依照執政聯盟於2022年大選時的政見,向國會提出修法草案,明訂總理任期上限。他強調,任何公職都應有合理任期,在完成階段性責任後,交棒給下一代領導人,有助於制度更新與政治穩定。
除任期限制外,安華也透露,政府將提案調整總檢察長制度,規劃將「政府最高法律顧問」與「公共檢察官」職權分離。由於現行制度下,總檢察長由總理任命,長期以來被質疑可能影響司法獨立,相關改革被視為回應外界對政治干預的疑慮。
在治理層面,政府亦計畫制定監察專員法(Ombudsman Law),強化公共部門透明度,並為民眾提供正式管道,針對行政運作與治理問題提出申訴。同時,資訊公開法亦列入改革清單,目標在於防止政府專案遭濫權操作。
安華於2022年上任時,以反貪腐與制度改革作為主要訴求,但執政以來亦面臨外界質疑,認為部分承諾推動進度不如預期。對此,安華表示,政府已持續處理治理缺失與貪腐問題,但也坦言,根除結構性貪腐並非短期內即可完成的任務,需要時間與制度配合。
分析指出,相關改革若順利在國會通過,將對馬來西亞政治制度與行政運作產生長期影響,也被視為現任政府試圖重建公共信任的重要一步。
圖片來源:Bangkok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