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思居談史: 拉瑪四世簡史之三

1824年7月21日,未立王儲的拉瑪二世驟然駕崩。官居要職、又握有龐大官僚資源的庶出長子沙達博丁王子(即後來的拉瑪三世),在群臣的強力推舉下繼位。而由拉瑪二世大妃所出的嫡子、當時仍在佛寺為僧的蒙固王子(拉瑪三世的異母弟),則在勸導之下留在寺中修行,遠離政治核心。

從雲遊僧到宗教改革家

出家後的蒙固王子法號金剛智(Vajira-ñāṇa),潛心佛法,精通巴利文與佛學,雲遊足跡遍及暹羅全境。由於沒有固定佛寺駐所,他在旅行中廣結各地僧侶與民眾,也藉此接觸外國水手與傳教士,學習拉丁文、英語等歐洲語言與科學知識,尤以天文學為甚。

在長年的雲遊生活中,蒙固不僅親眼見到基層人民的艱苦處境,也逐漸意識到當時僧團戒律鬆散、教義混雜的問題。他對暹羅佛教中充斥神鬼迷信與民俗宗教成分的現象,深感憂慮,並開始思考佛教改革的可能方向。

暹羅佛教承襲自上座部佛教(Theravāda),此一傳承為佛教最早的教義派別之一,源自部派佛教中較為保守的僧團,自視為原始佛陀教法的保存者。南傳上座部佛教以巴利語(Pāli,中古印度—雅利安語,與梵語極為相近)三藏為經典,並成為多數東南亞國家的主要佛教傳統。

暹羅所承繼的上座部佛教,主要源自孟族。孟族(Mon,或作 mwan、mun)為泰緬地區的古老民族,也是最早接觸並傳播南傳上座部佛教的族群之一。其所建立的堕羅缽底王朝(Dvaravati,又譯作陀羅缽地,約位於今日的佛統府一帶),曾是南傳佛教早期在泰國的重要中心。

孟族上座部佛教文化對暹羅宗教生活產生深遠影響,例如潑水節浴佛、布施花燈等習俗,皆源自孟族傳統。然而,孟族雖承襲強調戒律的斯里蘭卡大寺派上座部佛教,卻仍保留祖先崇拜與萬物有靈論的信仰,並與多神論色彩濃厚的印度婆羅門教並存。這樣的歷史脈絡,使當時暹羅佛教的教義長期混雜各類非佛教民俗信仰,僧迦戒律不嚴,整體佛教界秩序顯得紊亂。

1835年,法號金剛智的蒙固王子在孟族頭陀僧佛陀旺索(Buddhawangso)的感召下,創立法宗派(Dhammayuttika Nikāya),與暹羅歷史最悠久的大眾派(Mahā Nikāya)並列為官方認可的兩大僧團。

法宗派強調嚴格依循經典、恪守戒律,主張規律修行與僧侶生活的簡樸,尤其重視《巴利文經典》的研讀與實踐。崇尚苦行修道的森林派僧侶,多歸屬於法宗派或與之同行,彼此皆強調禪修與頭陀行的清苦生活方式。

1836年,金剛智大師出任巴翁僧王寺(Wat Bowonniwet Ratchaworawihan)首位住持,並在此修行長達十五年。其所創立的法宗派,也在巴翁僧王寺逐漸發揚光大,後世因而將該寺視為法宗派的發源聖地。1851年,拉瑪三世病危,在未立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立下遺詔,命令當時仍任巴翁僧王寺住持的金剛智大師還俗。最終,經群臣推選,王位傳予這位異母弟蒙固,即位後為拉瑪四世。

法宗派因此與皇室建立起密切關係,也進一步強化王權對佛教體系的影響力。其後歷任泰國國王,皆遵循傳統,於巴翁僧王寺出家修行。

宗教改革與現代化思想的影響

拉瑪四世的宗教改革,實際上體現了他對國家現代化的整體構想。法宗派的創立,不僅是一項佛教內部改革,也成為引進西方思想、重新形塑宗教觀的重要契機。為提升佛教的知識與理性地位,拉瑪四世積極學習並引進西方的邏輯、科學(如天文與數學)及醫療知識,並嘗試將其運用於佛教改革之中。

拉瑪四世以國王身分推動宗教淨化與佛學理論的哲學化,提升佛教在國家制度中的地位與管理秩序,期望透過純淨而有紀律的僧迦團體,抵禦西方文化的衝擊,使法宗派成為國家精神的重要支柱。同時,他也採取對其他宗教相對寬容的政策,使佛教與基督教得以在暹羅社會中分庭並立。

佛教與國家社會的緊密結合,進一步促進了「泰國人」與「泰國佛教」之間的群體意識,並鞏固泰民族的共同認同。隨著國家疆域的界定與宗教共同體意識的凝聚,現代泰國的地理與文化概念逐漸成形。以城邦為核心的傳統政治想像,轉而被帶有宗教色彩的民族共同體觀念所整合,並最終轉化為對整體民族國家及其文化的忠誠。

因此,拉瑪四世的宗教改革不僅是傳統信仰的更新,更是一項具備策略性的國家重建工程。透過吸納西方現代知識改革宗教、提升其制度地位,暹羅得以在列強殖民浪潮中啟動轉型。宗教改革既強化了暹羅的獨立性,也鞏固了與西方進行對等交往的主權與尊嚴,常被視為泰國邁向現代國家的重要起點。

《漫思居談史》接下來,將繼續介紹拉達那哥欣王國第四任國王在西化與文化層面的影響,內容精采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