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三機場高鐵爆133億泰銖訴訟 阿努廷強調依合約推進

(台泰時報10月26日電)泰國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26日表示,針對連接廊曼、蘇凡納布及烏達拋三座機場的高速鐵路計畫,政府將依既有合約處理相關問題。此前泰國國家鐵路局(SRT)已向中央行政法院提告民間合作企業及相關保證機構等8名被告,追討逾133億泰銖款項。阿努廷指出,東部經濟走廊(EEC)政策委員會預定當日下午討論相關爭議,後續方向仍須經會議協商。

阿努廷26日上午11時10分在內政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三機場高速鐵路計畫涉及政府與民間企業的合約義務,相關問題必須透過正式程序討論。媒體詢問政府是否會繼續推動計畫,他僅回應應依照合約辦理,並未進一步說明是否調整現有合作條件。

根據國家鐵路局先前公布的資料,該局已於10月21日向中央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民間合作企業及相關保證機構履行機場快線(Airport Rail Link,ARL)投資權利金支付義務。

此次訴訟涉及亞洲艾拉萬公司(Asia Era One)及相關企業與金融保證機構,合計8名被告,追討金額包含原有權利金及逾期利息,約達133億3593萬泰銖。

依照2019年簽訂的公私協力合約,民間合作方須支付106億7100萬泰銖,取得機場快線相關投資經營權利,原定2021年10月24日前完成付款。

國家鐵路局表示,先前已依合約程序向合作企業催繳,並進行爭議協商,但雙方未能就款項問題達成共識,因此決定透過司法途徑追討,同時要求執行相關銀行保證及履約擔保。

三機場高速鐵路為泰國東部經濟走廊的重要交通建設,規劃串聯曼谷廊曼機場、蘇凡納布機場及春武里府烏達拋機場,藉由高速鐵路整合首都與東部產業、觀光及航空運輸網絡。

由於計畫涉及大型基礎建設投資及公私協力合約,相關爭議不僅關係到既有款項追討,也影響後續工程推動與合約執行安排。

目前國家鐵路局已啟動司法程序,但現有機場快線仍維持正常營運,相關訴訟並未直接影響既有旅客服務。

阿努廷強調,政府將在EEC政策委員會討論後續處理方式,並以既有合約為依據。至於是否調整計畫條件、如何解決民間合作方的履約問題,以及工程未來進度,仍有待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

圖片來源:Matic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