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0月24日電)泰國農業暨合作社部副部長瓦查拉蓬(Watcharaphon Khaokham)23日前往普吉府,與觀光、住宿、餐飲業者及政府機關代表開會,討論農業土地改革區的使用問題。政府將全面調查土地現況及使用許可,並研議修法,要求在改革區經營觀光及商業活動的業者優先支持當地農民,使土地開發收益回饋農業社區。
普吉府農業土地改革辦公室指出,自1994年起接收林地辦理農地改革,總面積超過4800公頃,已在3個縣、10個次行政區分配約1691.36公頃土地,提供756名農民使用。
目前尚有超過3200公頃土地未完成分配,部分涉及既有居民使用及歷史土地權利問題,須重新檢視法規與政策,以符合當前土地利用情況。
相關資料顯示,農業用途土地約1520公頃,社區及商店使用區域約48公頃,另有住宅等商業使用區。2024年新增公告的社區涉及超過300人,約25家商店、餐廳及飲料業者依財政部國庫廳估價標準繳納租金。
地方土地改革委員會說明,部分土地在現行土地法規建立前已有居民居住,加上普吉特殊的觀光產業結構,使土地管理與分配面臨限制,目前另有約800至960公頃土地列入實際使用安排。
瓦查拉蓬要求中央及普吉府土地改革機關建立完整土地資料,區分農業、住宿、餐飲與其他商業用途,逐筆確認使用許可及法律狀態,作為未來調整政策的依據。
他並提出兩項管理方向:
1️⃣ 所有農業改革土地使用行為均須遵守相關法律、行政規定及申請程序,不得因現有商業活動而忽略土地使用限制。
2️⃣ 飯店、餐廳及觀光業者應優先向當地農民與社區採購農產品、食品原料、畜牧及漁業產品,以及社區製作的裝飾用品,擴大地方農業市場。
瓦查拉蓬表示,即使大型批發零售通路採購較方便,政府仍須建立農民與企業直接合作機制,並要求地方農業、畜牧及漁業機關推動商業媒合,協助農民穩定供貨。
他強調,農業改革土地不應僅用於創造企業利益,未來將研議修法,要求在相關土地經營商業活動的業者支持當地農民,確保土地使用符合農地改革目的。
圖片來源:The Standa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