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0月20日電)泰國總理府部長蘇帕瑪(Supamas Isarabhakdi)20日表示,已指示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公室(OCPB)加速調查清邁府一間中文教育機構涉及的海外遊學消費糾紛。25名民眾報名赴中國短期中文課程並完成付款後,卻遭遇文件延遲、出發日期變更及就讀學校臨時調整等問題,申請退款也未獲妥善處理,累計損失97萬2500泰銖。
蘇帕瑪指出,這起案件涉及赴海外學習服務的履約爭議,部分學員及家長原本相信業者會依照約定安排課程、交通、住宿與相關照護,卻在付款後發現服務內容與原先承諾不符。
根據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資料,25名受影響民眾已於10月12日向清邁府主管單位正式提出申訴,要求調查相關教育機構及遊學計畫負責人的處理方式。
申訴內容指出,部分學員未在原訂時間取得必要文件,原先安排的赴中國日期多次調整,部分目的地學校也突然更換,使學生及家長難以確認實際課程安排。
此外,消費者向業者要求退還費用時,也遇到聯繫及協商困難,因而決定尋求政府協助。
蘇帕瑪表示,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重視消費者權益保障,特別是透過網路購買商品及服務所衍生的爭議,因此已要求主管機關儘速釐清事實,協助受害民眾爭取合理補償。
清邁府消費者保護單位已於20日發函通知涉案公司到場說明,要求業者針對遊學計畫履行情況、付款安排及退款爭議提出解釋。
若業者未依通知出面,或無法提出適當賠償方案,主管機關將蒐集契約、付款紀錄及相關證據,提交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審議。
依據泰國1979年《消費者保護法》第39條,主管機關可評估是否代表消費者提起訴訟,依法追究業者責任並協助維護受害者權益。
蘇帕瑪強調,海外遊學業者除應提供約定課程外,也必須妥善安排交通、住宿及學生安全,不能在發生履約問題後,要求學員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她提醒民眾,報名海外課程前應先查核主辦機構背景,直接向國外學校確認課程是否確實存在,並要求業者以書面提供完整服務內容及退款條件。
若已發生消費爭議,應保存付款證明、合約、廣告內容及通訊紀錄,作為後續申訴或司法程序的依據。
民眾可透過消費者保護專線1166、OCPB Connect應用程式、官方網站或各府消費者保護單位提出申訴。
目前案件仍在調查階段,是否涉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及後續法律責任,仍須由主管機關依證據認定。
圖片來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