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再警告3家印尼企業 跨境霾害調查擴至10家公司

(台泰時報10月19日電)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19日表示,將向另外3家印尼企業發出法律通知,要求處理位於加里曼丹的土地火災,防止煙霧擴散至新加坡。加上先前因蘇門答臘森林火災收到通知的7家公司,目前共有10家印尼企業受到新加坡《跨境煙霧污染法》關注,當局將持續調查火災來源及企業責任。

國家環境局指出,初步掌握的資料顯示,新列入調查的3家公司,其土地特許經營區內發生火災,產生的煙霧可能隨風飄向新加坡,造成跨境空氣污染。

此次將收到通知的企業包括PT Buana Megatama Jaya、PT Mananjung Hayak及PT Baratama Putra Perkasa。主管機關要求企業採取必要措施,控制火勢並防止延燒。

依通知內容,相關企業須派遣消防人員處理所擁有或管理土地上的火災,立即停止正在進行的焚燒活動,避免再次發生火災,並向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提交行動計畫。

行動計畫須說明滅火措施、火勢控制方式及防止事件重演的安排,以便主管機關評估企業是否履行防治跨境污染的責任。

這項措施距離新加坡16日向7家印尼企業發出法律通知僅3天。先前通知主要涉及蘇門答臘森林火災,包括PT Bumi Andalas Permai、PT Bumi Mekar Hijau及其他5家公司。

新加坡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Grace Fu)16日表示,若企業土地上的火災造成跨境煙霧污染,國家環境局將依法採取進一步行動,並持續追蹤企業收到通知後的處理情況。

傅海燕指出,當局將視調查結果考慮罰款或提出法律指控,但涉及在新加坡境外經營的企業,蒐集證據及執行調查仍存在實務挑戰。

新加坡《跨境煙霧污染法》自2014年生效,允許主管機關針對在境外造成或促成新加坡煙霧污染的企業追究法律責任。

依法被認定違規的企業,在煙霧污染持續期間,每日或不足1日的違規情況,最高可處10萬新加坡元罰款,累計上限為200萬新加坡元。未遵守防治通知的企業也可能面臨其他處罰。

國家環境局2025年曾向6家印尼企業發出法律通知,其中4家的調查仍在進行。部分企業過去也曾因跨境煙霧污染事件受到主管機關關注。

新加坡強調,將持續依法律規定追查可能造成跨境霾害的企業,並評估相關防治措施的執行成效。此次收到通知的企業是否須負法律責任,仍有待後續調查確認。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