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0月18日電)泰國政府推動修訂《健康促進基金法》,引發公共衛生與法律學界關注。多名學者指出,現行制度透過菸酒貨物稅的指定用途收入,持續支持疾病預防、健康教育及社區健康促進工作,若調整基金財源與管理架構,可能影響預防性公共衛生政策及民間組織的自主性,呼籲政府充分公開修法理由、財政影響及政策評估結果。
相關修法草案由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等人透過國會議員提案機制提出。學界關注的核心,在於健康促進基金現有財源分配方式、監督制度,以及修法後是否仍能維持長期健康促進工作的穩定性。
泰國健康促進基金委員維塔雅(Witthaya Kulsomboon)指出,指定用途稅(Earmarked Tax)是將特定稅收用於指定公共政策的制度。泰國運用菸酒貨物稅收入支持健康促進工作,目的在於減少健康風險,並建立持續性的疾病預防機制。
他表示,健康促進基金目前已有多層次監督制度,包括內部稽核、財務查核、向立法機關提出營運報告,以及由內閣依財政部長建議任命委員會進行成效評估,因此討論修法時,應同時檢視既有監督機制是否足夠。
維塔雅指出,過去25年國內外健康促進研究,已累積吸菸、飲酒及身體活動等相關成果。他認為,健康促進不能僅依靠民眾衛教,還須結合稅制、消費管理、友善健康環境與社區參與,才能降低疾病發生風險。
對於基金收入與財政紀律的關係,他認為指定用途稅並非必然與財政紀律制度衝突,政府應綜合評估公共衛生效益、財務透明度及長期政策需求,而非僅從預算分配角度檢視基金制度。
帕堯大學法學院院長烏敦(Udom Ngammueangsakul)表示,由國會議員提出法案符合憲法所定程序,但涉及公共資金分配及健康促進制度的修法,應清楚說明必要性與可能影響,並讓主管機關、學界及民間組織充分參與討論。
烏敦也對提案程序提出疑問,認為涉及財政事項的法案應釐清相關認可程序,避免外界質疑修法過程欠缺透明度。相關看法屬學者對程序的質疑,並不代表已認定提案違法。
藥物監測與發展學術中心經理尼亞達(Niyada Kiatying-Angsulee)則指出,若健康促進資源與決策權過度集中,可能削弱民間組織及社區自主推動健康工作的能力。
她表示,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倡導的《渥太華憲章》理念,健康促進不只是傳遞衛生知識,更包括提升社區參與能力、改善社會環境,讓民眾能共同處理影響健康的結構性問題。
學者共同主張,修法應兼顧財政紀律、資金運用效率及公共衛生政策延續性,並透過公開諮詢與制度評估,釐清對疾病預防、社區健康及民間參與的實際影響。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