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027年實施電池新規 電子產品須提高自行更換便利性

(台泰時報10月17日電)歐盟將於2027年2月18日實施電池法規第11條,要求在歐盟市場銷售、內建可攜式電池的產品,原則上必須讓消費者在產品使用壽命期間自行拆卸及更換電池。新規涵蓋多類電子設備,目的在降低維修障礙、延長產品使用年限,並減少電子廢棄物。

過去數十年,手機、無線耳機及其他電子設備逐漸採用一體化設計,部分產品即使只是電池老化,也須透過專業維修程序處理。由於維修費用偏高或零件不易取得,消費者可能選擇直接購買新產品。

根據歐盟《電池與廢電池規則》(EU 2023/1542)第11條,相關產品原則上須允許使用者利用市售工具拆卸及更換電池,不得要求使用專用工具、高溫或溶劑拆解,除非符合規定的例外條件。

製造商也須提供清楚易懂的電池使用、拆卸及更換說明,並將相關資訊公開於網站。替換電池須在該型號最後一件產品上市後至少供應5年,價格應合理且不得有差別待遇。

此外,新規禁止業者透過軟體阻止使用相容的替換電池或重要零件,避免消費者因零件並非原廠提供而受到不合理限制。不過,涉及防水、安全、醫療用途及資料完整性等特定設備,仍可能適用不同要求。

相關規範涉及無線耳機、部分穿戴裝置及內建電池的消費性電子產品。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另有歐盟生態設計規範,因此並非所有設備都須採用完全相同的電池拆卸方式。

電子產品製造商也逐步重視模組化設計,透過可拆卸零件及維修友善結構,改善電池、儲存裝置與其他組件的更換便利性。這類設計可降低部分維修成本,並增加產品長期使用的可能性。

歐盟先前也曾推動充電介面標準化,要求多類電子設備改採USB Type-C,促使原本使用Lightning接頭的蘋果公司調整產品設計,讓不同品牌裝置更容易共用充電設備。

隨著電池新規實施日期接近,製造商須持續調整產品結構、維修資訊及零件供應安排。相關制度將進一步影響歐盟電子產品市場的設計方向與售後維修方式。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