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0月13日電)泰國財政部正研擬恢復出境稅制度,初步規劃每人每次出境徵收1000泰銖,適用對象包括泰國公民及外國旅客,並考慮將稅額直接納入機票價格。財政部強調,草案所列5000泰銖僅為法定最高上限,並非實際規劃稅額,目前仍在公開徵詢意見階段,尚未正式實施。
泰國財政部常務次長拉沃隆(Lavaron Sangsnit)表示,出境稅主要目的在於向具備海外旅遊消費能力的旅客徵收一定費用,將相關收入用於支持國內觀光產業,降低政府對一般財政預算的依賴,同時維持財政紀律。
財政部與稅務機關自9月30日至10月29日,就出境稅法草案公開徵詢民眾意見。草案規定,每次出境稅額不得超過5000泰銖,實際徵收金額須另由後續法規訂定。
拉沃隆指出,5000泰銖是法律授權的最高額度,目的在於限制行政機關課稅權限,並保留未來政策調整空間,不代表政府計畫依上限徵收。
他表示,泰國20多年前曾向出境旅客收取每人500泰銖,當時採用自動售票設備,旅客須購買憑證並於通關時出示。考量目前經濟環境,財政部認為1000泰銖是可供研議的徵收水準。
適用對象方面,舊制度主要針對泰國公民,但財政部認為,依國際通行原則,出境稅可涵蓋泰國人及外國旅客。不過,若擴大課稅範圍,仍須完成相應法律修正。
徵收方式則考慮直接併入航空機票價格,由航空公司代收,減少旅客另外購買憑證的程序,並提高行政效率。
至於稅收用途,拉沃隆說明,相關款項不會直接撥交觀光機關,而須先納入國庫,再依正常預算程序分配,以確保財政管理符合規定。
財政部也將研究與觀光暨體育部規劃的外國旅客入境費整合,避免旅客在入境及出境時重複負擔費用,並評估將部分收入用於外國旅客保險制度。
財政部表示,後續仍須評估旅客出境統計、徵收系統及各執行單位準備情況,並完成法制作業。最終稅額、適用範圍與實施日期,均有待政府正式公布。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