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將職缺薪資揭露門檻改採最低工資的1.75倍計算。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央廣新聞台北12日訊)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將職缺薪資揭露門檻改採最低工資的1.75倍計算,以明年月薪最低工資新台幣3萬900元換算,約5萬4千元以下的職缺都須揭露薪資。不過,勞動部強調,目前仍在研議,尚未定案。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認為,提高薪資透明度,除了有助勞資媒合,也可能透過同業間的「比價效應」,帶動企業調薪。
找工作看到「待遇面議」,往往得等到面試,才知道企業開出的薪水是否符合期待。勞動部研議調整職缺薪資揭露門檻,從現行固定的4萬元,改採最低工資的1.75倍計算。若以明年最低工資3萬900元試算,門檻將提高至5萬4,075元,但相關修法內容仍未定案。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表示,樂見薪資揭露範圍擴大。他指出,目前月薪4萬元以上的職缺可以寫「面議」,不少已有工作經驗的求職者,因此難以事先判斷企業待遇,也不清楚面試時該提出多少薪資要求。若未來4萬至5萬元、甚至更高薪資的職缺都能明確揭露,求職者就能先評估是否接受,企業也能觀察開出的條件是否具有招募競爭力。
至於薪資透明化能否改善低薪,楊宗斌認為,當同業或龍頭企業公開待遇,其他業者為了吸引人才,也可能面臨調薪壓力。他說:「薪水的這個條件,勢必要有一些往上調升的一個空間,也就是我們常常講的四個字,比價效應。因為薪資的一個往上揭露、公開透明化,那同業的比價效應會帶動薪資的一個上升,那當然其實也會讓整個行業的待遇跟著調漲。」
不過,薪資有揭露,是否就能看出實際待遇?部分企業刊登職缺時,會以較大的薪資區間呈現。楊宗斌舉例,若企業開出3萬900元至5萬元的待遇,上下限相差近2萬元,求職者就可能懷疑企業實際上只願意支付接近下限的薪水,反而降低投遞履歷的意願。
楊宗斌認為,薪資區間過大,也會增加企業招募與面試的時間成本。在缺工壓力下,企業若想提高媒合效率,就應提供更明確的薪資條件,否則求職者可能轉向待遇透明、薪資區間較小的職缺,影響企業自身的徵才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