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航地勤服務失誤引發爭議 泰國擬修約增列罰款條款

(台泰時報10月10日電)泰國航空日前因地勤作業及貨運倉儲服務異常,造成素萬那普機場航班與行李運送受到影響。泰國交通部9日表示,正與泰國機場公司(AOT)研議修訂泰航地勤服務合約,增列違約罰款及損害賠償條款,以強化服務責任並降低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可能性。

交通部長皮帕(Phiphat Ratchakitprakarn)指出,泰航9月26日至30日期間在素萬那普機場發生地勤作業及貨運倉儲處理問題,影響旅客權益,也對泰國航空服務形象造成損害。根據目前掌握的資訊,仍有80件旅客行李尚未完成交付,相關單位正聯繫行李所有人,安排後續運送事宜。

皮帕表示,交通部已與AOT討論現行地勤及貨運倉儲服務合約,雙方認為有必要重新檢視相關條款。儘管泰航與AOT的合約仍有15年期限,但現行內容未設置服務缺失的罰款或處罰機制,與其他業者的合約規範不同。

因此,交通部希望透過修約,明確訂定業者未履行服務責任時的處理方式,包括財務罰則及損害賠償,避免服務異常造成旅客、貨主及機場營運單位損失後,缺乏適當的追究依據。

不過,相關修約程序仍須先與財政部協商。皮帕指出,財政部是泰航主要股東及相關監督機關,而交通部常務次長同時擔任泰航董事長,因此各方必須先釐清事件影響、實際損害及後續處理架構,再與泰航管理階層展開正式討論。

針對旅客權益,皮帕表示,受到行李延誤或貨物處理問題影響的民眾及業者,可以依相關程序提出申訴及賠償要求。至於是否對泰航採取處罰措施,則屬公司內部管理及財政部監督範圍。

AOT目前首要工作仍是協調泰航追蹤剩餘80件行李,盡速完成交付,並持續處理相關客訴案件。

AOT董事長阿披叻(Apirat Chaiwongnoi)表示,已依交通部政策要求公司研究與泰航重新協商的方式。由於AOT是合約當事方,也直接承受服務異常造成的損失,因此有必要建立明確的違約責任及賠償規範。

阿披叻預計,相關修約議題將提送10月AOT董事會討論,待各方確認法律及合約架構後,再決定後續協商方向。

圖片來源:The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