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擴大人民太陽能 每戶最高補助五萬

(台泰時報10月3日電)泰國政府擬擴大「人民太陽能」計畫,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已簽署提案,規畫透過貸款籌措750億泰銖,提供最多150萬戶家庭每戶5萬泰銖補助。新版方案並放寬安裝形式,除屋頂型太陽能外,也納入地面型及水面浮動式系統,讓更多住宅與農戶具備參與資格。

內政部副部長波拉比(Polapee Suwunchwee)表示,阿努廷已於10月1日簽署專案提案及能源轉型貸款支出計畫。750億泰銖經費將分兩階段執行,第一階段500億泰銖,第二階段250億泰銖,目前已送交財政部緊急借款法令下的貸款支出審查小組進一步審議。

原方案主要鎖定屋頂型太陽能,但部分住宅屋頂結構或面積無法支撐5至10瓩設備,因此新版計畫擴大至地面型與水面浮動式系統。政府表示,只要家庭具備電表,並有日照充足空地或適合設置設備的水域,即可依條件申請,藉此降低農村及住宅結構差異造成的參與限制。

依目前規畫,第一階段目標補助100萬戶,第二階段再增加50萬戶,總計150萬戶。每戶最高可獲5萬泰銖補助,太陽能系統裝置容量最高可達10瓩。

參與家庭可將剩餘電力售回電網,政府收購上限為每戶5瓩,採淨計費制度(Net Billing),每度電收購價2.20泰銖,合約期20年。電力單位並將免費為參與家庭更換智慧電表(Smart Meter),以記錄用電與回售電量。

政府估計,每月電費約3000至4000泰銖的家庭,可透過自發自用立即降低部分電費;用電量較低者也能參加,並透過出售剩餘電力增加收入。

融資方面,政府住宅銀行(Government Housing Bank)、政府儲蓄銀行(Government Savings Bank)及農業暨農業合作銀行(Bank for 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等3家國營專業金融機構,將提供太陽能設備貸款,優惠年利率2.5%,還款期限7年。

依計畫設計,售電收入可直接用於償還太陽能設備貸款;若扣除貸款後仍有餘額,參與者也可將剩餘款項用於償還原有銀行債務。

為降低設備品質及詐騙風險,政府要求太陽能安裝業者須符合國際標準、配置合格工程師、具備穩健財務能力,並登錄於電力單位官方供應商名單(Vendor List)。計畫預計最快於11月1日開放登記,但仍須待正式公告確認。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