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0月2日電)泰國政府推動資料中心管理新制,將把資料中心從現行「大型建築物」分類中獨立出來,設立專屬法律定義,並依用電量細分為5個規模等級。新制度將同步連結建築安全、結構設計、備用燃料及儲水容量要求,另規畫差別電價,鼓勵業者使用再生能源與直接購電機制。
副內政部長波拉皮(Polapee Suwunchwee)表示,國家資料中心產業政策委員會10月1日開會後,已同意調整法律定義,未來不再將資料中心統一歸入大型建築物,而是以「資料中心」作為獨立建築類別,建立更符合產業特性的管理標準。
波拉皮同時擔任資料中心建築面積、區位與設施設計小組主席。他表示,相關單位將與內政部公共工程暨都市計畫廳進一步研議細節,包括建築結構、安全標準、緊急備用水量,以及供緊急發電設備使用的燃料儲存槽規格,讓不同規模設施採用相對應的安全要求。
政府也將為已投入興建或已開始營運、但未完全符合新標準的業者設置過渡期,使既有投資能在合理期限內完成調整。官方強調,新制度在強化監管之餘,也會兼顧投資環境,避免新規範對已進場業者造成立即衝擊。
數位經濟與社會部長猜查諾(Chaichanok Chidchob)表示,資料中心規模分類將由原先3級增加為5級,主要依據設施用電量區分,並配合建築實際電力需求、安全條件及備用燃料容量設定不同要求,使管理標準更貼近各類型資料中心實際營運規模。
能源政策方面,新制將配合淨零排放目標導入差別電價。透過直接購電協議取得潔淨電力,或自行使用再生能源的業者,可適用較低的優惠電價;若主要使用一般電力系統供電,則適用標準費率,成本相對較高,以價格機制鼓勵產業提高綠能使用比重。
此外,數位經濟與社會部正與28個相關政府單位中的12個機關合作,加速建置資料中心中央資訊平台,整合許可申請、能源使用及相關投資資訊,並以開放資料形式提供民眾與投資人查詢。
政府目標是在下週底前完成各工作小組完整標準,再提交資料中心政策委員會審議,之後送交內閣核定。整體程序預計1個月內完成,以配合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埃卡尼提(Ekniti Nitithanprapas)推動資料中心政策的時程。
圖片來源:The 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