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0月1日電)泰國「國家災害保險制度」10月1日零時起正式生效,由政府為民眾購買保險,住宅保障範圍約3000萬戶,涵蓋曼谷及全國各地,承保洪水、風災及地震3類災害。政府表示,制度目的在於透過保險機制預先分散災害風險,使受災家庭在符合條件下能較快取得理賠。
總理府副發言人普洛伊塔萊(Ploytalay Laksameesaengchan)表示,住宅遭遇洪水時,第一階段每戶每次可先獲1萬泰銖理賠;如為風災或地震,第一階段則為每戶每次5000泰銖。後續再依實際損失追加理賠,每戶每次災害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泰銖。初步理賠作業原則上預計在15天內完成。
除住宅財產外,制度也提供人身保障。若民眾因洪水、風災或地震等承保災害死亡,每人可獲200萬泰銖保險給付。政府先前核定整體保費預算155億泰銖,其中住宅團體保險150億泰銖,人身意外團體保險5億泰銖,保單保障期間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1日。
住宅理賠將依戶籍與災害資料進行核對,系統並與泰國內政行政及防災相關單位資料串接。當主管機關正式公告災區後,受災戶或受委託人可準備房屋受損照片、房屋所有權相關證明,以及PromptPay收款帳戶等資料提出申請。
目前規畫4種申請管道,包括國家災害保險官方網站、官方通訊帳號、客服中心,以及災區設置的現場申報據點。相關單位後續將公布更完整的申請與文件說明,民眾可依實際受災情況辦理。
政府指出,這項制度與過往災後編列救助預算的模式不同,改以預先投保方式處理部分災害風險。不過實際是否符合承保及理賠條件,仍須依災害公告、房屋資料、損失程度及保單條款認定。約3000萬戶的涵蓋規模,則依內政部戶籍住宅資料統計。
圖片來源:Thairath
